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施工期加强物料运输和装卸管理,文明装卸,减小卸料落差,定时清扫、洒水,建立健全科学的操作规程和制度。 (二)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全部用于施工过程的循环使用、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不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再通过东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噪声源设备。 (四)对建筑垃圾首先考虑回收及综合利用,无利用价值的固体废物再作为废铁外售或进行卫生填埋处理,并做好建筑垃圾专业密闭运输等防护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及初级雨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调节沉淀-强化UASB-强化内循环接触氧化-生化二沉池)处理,满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东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滃江。扩建项目不增加生活污水。 (二)扩建项目(甲类车间2)产生的含颗粒物、TVOC、异氰酸酯类等污染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依托现有的“生物法”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2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经16米高排气筒排放。厂内非甲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 (三)鼓风机、各类泵等设备噪声约为83~85dB(A)。经厂房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各厂界方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废包装袋收集后交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理。污水站污泥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现有大气污染物VOCs有组织排放总量为0.29568吨/年,扩建项目VOCs有组织排放总量控制在0.01吨/年之内,具体指标由生态环境部门核准、调节、划拨。废水、固废不设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