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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公示(英德市光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利用铸造废渣1000吨)
  • 2021-06-03 17:28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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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英德市恒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0吨铜粉和30万吨燃烧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英德市恒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0吨铜粉和30万吨燃烧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63日至20216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英德市恒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600吨铜粉和30万吨燃烧颗粒

英德市望埠莲塘区马口坳(钢铁厂区内)办公楼房第一层102室

英德市恒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清远市中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本项目占地面积53280m2,建筑面积33300m2。本项目主要年处理8000吨覆铜板及边角料,年产1600吨铜粉和30万吨燃烧颗粒。

因报告表存在以下质量问题

1、项目与《关于印发<清远市生态发展区产业发展指引(试行)>的通知》(清环【2020】132号)及《关于继续执行<清远市生态发展区产业发展指引(试行)>的通知》(清环【2021】116号)不相符,属于与生态发展区不相适应的产业。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英德市光明路47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行政审批股

邮编:513000
联系电话:0763-2226970、0763-2272019(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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