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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审查公示(清远英德市垚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分选15万吨废钢破碎尾料综合利用)
  • 2021-06-09 10:13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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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清远英德市垚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分选15万吨废钢破碎尾料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清远英德市垚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分选15万吨废钢破碎尾料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69日至20216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英德市光明路47号环保大楼四楼行政审批股,邮编:513000

联系电话:0763-2226970、0763-2272019(服务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清远英德市垚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分选15万吨废钢破碎尾料综合利用

建设单位: 

清远英德市垚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英德市沙口镇平峰村原乐广高速路面搅拌场A2号

环评机构:

广州四环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清远英德市垚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选址于英德市沙口镇平峰村原乐广高速路面搅拌场A2号,为新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度27分21.87秒,北纬24度24分6.27秒。项目占地面积30000平方米,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计划年分选废钢破碎尾料15万吨。

该地块原项目《清远英德市垚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回收加工22万吨废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获得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的批复(英环审〔2020〕66号),业主承诺原项目不再建设。

本项目计划员工5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每天8小时。

项目500米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厂房已建成,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噪声,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项目上料、滚筒筛分粉尘,16个集尘口均为密闭罩,1#和2#厂房分别经集气罩收集,滤筒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分别经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后,无组织排放。

(二)湿式破碎、湿式球磨、摇床水洗及后续脱水工序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斜筛、沉淀池、气浮池处理后,全部回用。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全部用于厂区内道路日常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后用作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三)破碎机、球磨机、水洗机、脱水机、风机等噪声范围60~90dB(A),对不同的噪声源分别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各厂界昼、夜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要求。

(四)泥土砂石收集后外售机制砂厂综合利用;污泥外售至砖厂作为生产原料;废塑料、绝缘材料、硅橡胶、轻质料(海绵、泡沫等)外售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废木屑外售生物质颗粒厂作原材料使用;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机油及油桶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不设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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