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220千伏月亮湾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2月14日至2022年02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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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220千伏月亮湾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清远英德市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
项目概况 | 清远220千伏月亮湾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项目位于英德市东华镇220千伏月亮湾站内,为扩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 113度40分30.37秒,北纬24度15分 34.93秒,扩建项目在一期预留位置上布置,不需新增建设用地,全站总体布置形式保持现状不变,总投资242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本次扩建仅新增第三台180MVA主变压器(3#主变)及其配套设施及其配套设施,不新增220千伏出线和110千伏出线,新增10kV出线10回,新增10kV侧配置3×8MVar电容器组,同时建设3#主变配套间隔设施。 2008年1月建设单位取得《关于广东电网公司清远供电局〈220kV月亮湾(英东)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清环建表〔2008〕001号);2010年11月原清远市环境保护局会同原英德市环境保护局,对220kV月亮湾输变电工程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并由原清远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验收意见(清环验〔2010〕166号)。 扩建项目依托现有工程,不增加员工,年运营时间365天。项目距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东南侧36米的华富新天地。 |
环评机构 | 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栏或围墙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夜间和中午休息时间进行大噪声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合理的分片施工计划,尽可能避免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按规定组织车辆运输,合理规定运输通道;施工场地内道路应尽量保持平坦,减少由于道路不平而引起的车辆颠簸噪声;在环境敏感点100m范围内车辆行驶速度应限制在10km/h以内,以降低车辆运输噪声。 (二)施工时,应尽量集中配置或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用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和噪声,对裸露施工面应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材料转运和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废渣等要合理堆放,可定期洒水进行扬尘控制;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空地硬化和覆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 (三)在工地适当位置建设沉淀池、循环利用等措施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后,将其回用工地洒水降尘等。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现有220kV月亮湾站站址内的三级化粪池及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可用作站区绿化用水。 (四)施工弃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施工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安全处置;施工弃土及建筑垃圾清运合法消纳场处理。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优化变电站平面布局,对主变压器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在主变压器基础垫衬减振材料;主控室和配电室的风机选用低噪风机,风机等设备设置减振基座,采用减振技术措施,设备间采用软性连接。 (二)扩建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水、废气。 (三)废变压器油(HW08)、废蓄电池(HW31)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四)每台主变压器下方均应设置集油沟,利用已有效容积约为84.9m3,配有油水分离装置的主变事故油池,集油沟和事故油池须落实防渗漏处理;事故收油系统应该与变电站内雨水收集系统相互独立运行,避免出现变压器油污染环境事故。 三、总量控制指标扩建项目不设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