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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广东方中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扩建年产8000吨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2-03-03 15:52
  • 来源: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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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方中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扩建年产8000吨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3月03日至2022年03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金子山一号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513000

  联系电话:15917621465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方中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扩建年产8000吨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清远英德市

建设单位

广东方中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一)现有项目  广东方中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英德英红园粤北产业新城精细化工基地(A 区)内,清远市英德市英红镇英红大道北以西、金正大路以南,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度26分27.50秒,北纬24度22分51.10秒。项目占地11729.12平方米,已建有年产8000吨表面活性剂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1层的甲类厂房(建筑面积1881.6平方米)、1栋1层的甲类仓库(建筑面积432平方米)、2栋1层的丙类仓库(每栋建筑面积986.4平方米)、1栋1层的天然气锅炉房、1栋4层的办公楼,配套建设1个事故应急池、废气处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间。生产废水委外处理。现有项目的产品方案为阴离子表面活性剂3500t/a(其中顺丁烯二酸二仲辛酯磺酸钠2000t/a、硫酸盐表面活性剂500t/a、磷酸酯表面活性剂500t/a、磺酸盐表面活性剂500t/a)、可聚合离子表面活性剂1000t/a(其中可聚合表面活性剂500t/a、聚合物分散剂500t/a)、复配表面活性剂3500t/a(其中乳化剂3000t/a、消泡剂500t/a)。  企业于2018 年8月9日取得《关于广东方中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8000 吨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英环审[2018]69 号)。2019年9月23日企业完成建设项目自主环保竣工验收。2019年10月18日,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通过了广东方中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8000 吨表面活性剂建设项目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英环验[2019]71号)。企业于2020年6月取得排污许可证(91441881MA4W YKMK75001V)。  (二)扩建项目  因市场需求,现广东方中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在位于英德英红园粤北产业新城精细化工基地(A区)英红大道北以西、金正大路以南的现有工厂空地并向南新增2431.73平方米,扩建年产8000吨表面活性剂项目。  本次扩建工程的产品方案与现有工程一致,主要建设方案为:(1)在现有甲类厂房的空地新增生产设备,生产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顺丁烯二酸二仲辛酯磺酸钠2000t/a)、复配表面活性剂(乳化剂3000t/a);(2)在现有甲类厂房,依托现有生产设备,生产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酸表面活性剂500t/a、磷酸酯表面活性剂500t/a、磺酸盐表面活性剂500t/a)、可聚合离子表面活性剂(可聚合表面活性剂500t/a、聚合物分散剂500t/a);(3)在现有工厂南门隔路新征2431.73平方米用地,建设1栋3层丙类厂房、1栋3层丙类仓库,丙类厂房用于生产丙类危险性产品复配表面活性剂(消泡剂500t/a)。  扩建工程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其他公辅工程依托现有设施。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由现有项目调配,扩建后全厂劳动定员30人,不在厂内住宿,工作制度由1班8小时调整为3班8小时工作制,年生产300天。  扩建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2万元。厂区四至情况:项目东面为绿化带、园区道路及英德灜泽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已批在建),南面为园区道路及空地,西面为园区道路及工业区绿化林地,北面为新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批在建)及广东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已投产)。项目西北面约110米为虎迳村居民点(园区计划搬迁),北面约500米原虎迳小学已完成搬迁。

环评机构

广东汇恒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工期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导流沟、隔油沉砂池、蓄水池等,施工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可全部用于施工期的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林地灌溉。  (二)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场所;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施工场地边界建设临时围墙或隔声屏障;加强设备维护保养。  (三)为降低施工扬尘的影响,应加强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措施,车辆、零散建材采取压实表面、洒水、加盖蓬布等措施,以减少洒落、飞扬;在施工场地边界建设临时围墙;渣土车及其它车辆要搞好车辆外部清洁,及时清洗车辆;施工场地四侧设置围挡;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大风天气禁止施工;建筑工地必须严格落实好“八个100%”。  (四)建筑垃圾分类收集,钢筋、木材等能回收的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的指定地点处置。施工场地设垃圾桶,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环卫处理。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废水  扩建后项目水膜除尘采用去离子水,更换的废水回用作对应产品生产工艺用水,不外排;扩建项目新增实验室废水约1t/a,实验室废水作为危险废液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扩建项目员工由现有项目调配,不新增员工,不新增员工生活污水。  扩建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场地冲洗废水、锅炉排污水及初期雨水、循环冷却废水、反冲洗废水。扩建项目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扩建后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场地冲洗废水、初期雨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废水、反冲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基地污水预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基地污水预处理厂,经污水预处理厂处理达标后通过提升泵站泵入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为减少物料挥发损失,产品生产采用密闭反应釜,反应釜顶部设置有导气管与配套设置的一级高效冷凝器相连,冷凝物料回流,其余不凝气经排空管收集至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反应釜密闭搅拌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反应釜顶部排空管收集至废气处理设施处理。  甲类厂房现有一套“布袋除尘+UV光解+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扩建项目拟将甲类厂房UV光解改为生物滴滤塔,并新增一级活性炭吸附设施,扩建后甲类厂房生产工艺废气经一套“布袋除尘+生物滴滤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达标后依托现有15m高排气筒(现有,FQ-01493)排放。  丙类厂房新建一套废气处理设施,扩建后丙类厂房生产工艺废气经一套“布袋除尘+生物滴滤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达标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新增,DA001)排放。  丙类厂房消泡剂在锥形真空烘干机内进行烘干,烘干机筒内设置有500-1000目过滤网,可将物料翻滚扬起的物料粉尘截挡回烘干机,真空管外配套冷凝器,冷凝收集真空抽出的水蒸气及挥发的有机溶剂,尾气100%收集经管道送至丙类厂房新建的生物滴滤塔+活性炭吸附设施中处理。  甲类厂房新建一套干燥废气处理设施,项目甲类厂房喷雾干燥机产生的干燥废气经1套旋风+水膜除尘设施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新建,DA002)排放。  扩建项目依托现有项目锅炉,锅炉废气经现有15m高排气筒(FQ-01494)直排。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于噪声较大的风机、水泵等设独立设备间进行隔声,风机采用柔性接头、加装减震垫,水泵基础减震措施等,从源头上降低噪声水平。将噪声设备集中设置在厂房内,在项目厂界设置围墙等,厂内外种植绿化隔离带。合理规划运输车辆进出路线,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及时维修保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各类机械等;尽量避开午休及晚上休息时间,减少噪声的扩散。  (四)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理措施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桶、废包装袋交由相关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活性炭、机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手套及抹布、污水处理污泥、实验废水、废离子交换树脂、过滤废弃滤网交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五)土壤  严格落实废水收集治理措施、事故应急措施、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危废处置措施,厂区分区防渗,各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废水处理设施做好防漏防渗。土壤跟踪监测要严格有效的执行,掌握好土壤的环境质量,避免出现土壤污染。  (六)地下水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源头控制,加强管理,尽量减少污染物进入地下含水层的机会和数量。分区防渗,采取必要的工程防渗等污染物阻隔手段,防止污染物下渗污染含水层。污染监控,建立场区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包括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以便及时发现地下水水质污染。应急响应,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办法,控制地下水污染。  风险评价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企业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建立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演习,使得其风险应急预案具有运行可行性和有效性。在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有效防控。现有54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满足要求。三、大气防护距离  报告书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预测结果,项目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没有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四、总量控制指标    现有项目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核算总量分别为0.037吨/年、0.377吨/年、0.106吨/年。扩建项目自身SO2、NOx、VOCs新增有组织排放量分别为0.042吨/年、0.335吨/年、0.2253吨/年。经“以新带老”消减,扩建后全厂大气污染物SO2、NOx、VOCs有组织总量分别为0.079吨/年、0.712吨/年、0.2586吨/年。扩建后全厂新增废气SO2、NOx、VOCs总量分别为0.042吨/年,0.335吨/年,0.1526吨/年,新增的废气总量具体指标由生态环境部门核准、调节、划拨。废水、固废不设置污染物控制总量指标。

公众参与情况

该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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