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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英德市兴裕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吨塑料制品(EPS泡沫)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2-08-09 17:08
  • 来源: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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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英德市兴裕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吨塑料制品(EPS泡沫)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8月09日至2022年08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金子山一号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513000

  联系电话:15917621465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英德市兴裕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吨塑料制品(EPS泡沫)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清远英德市

建设单位

英德市兴裕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英德市兴裕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拟选址于英德市桥头镇原英东糖厂自编八号,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3度46分16.250秒,北纬24度16分14.730秒。项目总占地32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计划年产塑料制品(EPS泡沫)500吨。
  项目计划员工2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约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项目距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厂界东面70米渡头陈村。

环评机构

清远市中懿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在施工工地设置围墙或者硬质密闭围挡,并按规定安装使用喷淋装置;对施工现场进出口通道、非施工区域内的场内主要道路,以及材料存放区、加工区等场所地坪实施硬底化;对土方集中堆放点按照规范覆盖或者固化;施工现场车辆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阻水沟、车辆清洗坪和污水沉淀池,驶出施工现场的车辆应当冲洗干净,不得带泥上路;土方施工、切割作业时,使用洒水或者喷淋等降尘措施。
  (二)施工工场设置沉砂池、隔油池,基坑废水、泥浆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通过排水沟引至沉砂池进行沉淀处理,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排入隔油池、沉砂池处理,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场、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入地表水体。生活污水经临时“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山林灌溉。
  (三)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以焊接代替铆接,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冲击工具;尽可能避免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严禁高噪声设备在作息时间作业“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06:00)”;合理布置高噪声的施工设备,大于80dB(A)的施工设备最好将其布置远离声环境敏感点。
  (四)建筑垃圾运至专门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理。生活垃圾应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严禁将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或工程弃土处理。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发泡、成型有机废气设置密闭集气罩,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通过15米 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近期,生物质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生物质燃料标准限值,通过35米高烟囱排放。远期,管道天然气接通后,天然气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天然气燃料标准限值,其中氮氧化物达到50mg/m3标准后,通过15米高烟囱排放。厂界有机废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内有机废气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苯乙烯、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二)项目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值后,回用于周边山地的灌溉。
  (三)自动发泡机、真空系统、成型机、空压机、锅炉房、冷却塔等设备噪声约为81~88dB(A),噪声经厂房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四)不合格的产品,项目自身不能回收利用,经分类收集贮存在一般固废仓后,外售建筑公司作为原料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贮存在一般固废仓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处理。生物质锅炉灰渣交由周边村民用于农、林业植被作为肥料综合利用。废抹布、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五)地下水分区防控,危险废物间为重点防渗区按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 执行。生产车间、成品堆场、应急池等一般防渗区按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渗透系数≤1.0×10-7cm/s,或参照GB16889 执行。
  (六)为防止消防废水外泄,项目将设置一个7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三、总量控制指标
近期,本项目有机废气VOCs、NOx有组织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0.0893吨/年、0.714吨/年以内。远期,项目附近接通天然气管道后,VOCs、NOx有组织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0.0893吨/年、0.436吨/年以内。具体指标由生态环境部门核准、调节、划拨。废水、固废不设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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