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日创电梯有限公司新增抛丸、焊接、除油、喷粉、固化生产工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8月12日至2022年08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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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日创电梯有限公司新增抛丸、焊接、除油、喷粉、固化生产工艺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清远英德市 |
建设单位 | 广东日创电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日创电梯有限公司选址于清远英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白云(英德)产业转移工业园内,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3度40分40.64548秒,北纬24度15分9.68315秒。项目总占地3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为降低生产成本,该公司拟将原外委加工的抛丸、焊接、除油、喷粉、固化生产工艺,在现有厂房内扩建。 现有项目于2013年4月取得原英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广东日创电梯有限公司1000台/年各类电梯设备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英环审 [2013]37号),于2017年6月取得原英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关于广东日创电梯有限公司1000台/年各类电梯设备制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英环验[2017]26号),2020年7月取得《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441881677793903N001Y)。 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仍为现有的7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约280天,每天工作8小时。 项目距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厂界北面20米英德市第二人民医院。 |
环评机构 | 广州穗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扩建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只涉及到设备安装,为减少施工材料的散落和堆积,防止扬尘的飘散,严格遵守《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和《清远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对已经形成的施工垃圾应及时加以清理。施工应安排在白天作业,在夜间十点以后应停止施工,以防安装和调试设备噪声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施工完成后,施工人员和设备器材应及时撤离,并彻底清理施工场所。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扩建项目抛丸金属粉尘经抛丸机自带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喷粉工序密闭,喷粉房内部自带的微负压吸气装置和密闭管道收集,再经二级粉尘滤芯过滤器,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烘烤固化有机废气,在进出口设置集气罩+胶帘收集措施,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第Ⅱ时段排放标准后,引至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液化石油气燃料为清洁能源,燃烧废气可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非金属加热炉二级标准及《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中的较严者,经15米排气筒(DA002)排放。厂内可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有机废气能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粉尘能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新扩改建二级标准。扩建项目设置1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扩建车间范围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应布设环境敏感点。 (二)扩建后生活污水没有增加。工件除油清洗水的更换水,将与除油剂调配成除油液,再用于除油(废除油液作危废处理),无生产废水产生。 (三)抛丸机、CO2焊机、螺柱焊机、喷粉线、交流点焊机流水线、空气压缩机等噪声声源约85dB(A),噪声经厂房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废包装袋、废钢丸交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综合利用;除尘设施粉尘经集中收集后回用于喷粉工艺;废除油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地下水分区防控,原料暂存区、危废暂存区均做硬底化、防渗处理,其中危废暂存区还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建设,地面做基础防渗处理,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 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道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六)为防止消防废水外泄,项目将设置一个85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三、总量控制指标 扩建项目VOCs、NOx有组织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0.0022吨/年、0.0214吨/年以内,具体指标由生态环境部门核准、调节、划拨。废水、固废不设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