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110千伏飞地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01日至2022年11月0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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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110千伏飞地输变电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清远英德市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
项目概况 | 清远110千伏飞地输变电工程包括110kV飞地变电站新建工程(位于英德市英红镇展业大道西面的坡地,中心地理坐标为E113度26分16.09秒,N24度21分21.78秒)、220kV辉鸿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位于横石塘镇龙建村琵琶山村,中心地理坐标为E113度21分28.962秒,N24度17分35.65秒)、飞地-辉鸿站110kV线路新建工程(线路起点E113度26分15.740秒,N24度21分23.150秒,终点E113度21分31.700秒,N24度17分36.630秒。以及解口110kV石龙线入飞地站线路新建工程(线路起点E113度26分16.800秒,N24度21分22.850秒,至龙头山终点E113度26分24.95秒,N24度21分22.480秒,至铁合金厂终点E113度26分25.150秒,N24度21分26.370秒。)。110kV飞地变电站新建工程、220kV辉鸿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用地面积分别为12600平方米和14.3平方米,整个项目总投资15321.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620.24万元,主要为改善当地电力输送环境。 (一)110kV飞地变电站为新建变电站,终期主变容量3×63MVA,110kV出线5回,10kV无功补偿电容器组3×3×5000kvar;本期建设2×63MVA主变,110kV出线4回,无功补偿电容器组2×3×5000kvar。 (二)220kV辉鸿变电站现有项目2014年6月取得原清远市环保局的批复(清环建表〔2014〕6号),于2021年1月投运,建设主变容量为2×180MVA,220kV出线4回,110kV出线4回,并于2021年6月通过清远市环保局的验收(清电建〔2021〕66号)。本期220kV辉鸿变电站扩建至飞地站110kV出线间隔2个,扩建工程在站内预留位置建设,不新征占地。工程所在地电磁环境和声环境现状均满足相应国家标准要求,未发现环境问题。 (三)110kV线路为新建工程,选线为上述两变电站之间。 辉鸿变电站的值守人员为2人,飞地变电站无人值守。 辉鸿变电站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场界南面35米龙建村委会,110kV线路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场界西北面5米星光村委会邹屋村,飞地变电站评价范围内无敏感点。 |
环评机构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优先选用低噪音的施工机械和施工设备并在施工场周围设置围栏或围墙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优化施工场地布置,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施工场地中间位置,充分利用距离衰减作用,降低对敏感点的影响;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二)在变电站施工工地周围设置连续硬质密闭围挡或者围墙,施工工地出入口通道不得有泥浆、泥土和建筑垃圾;出入口内侧应设置混凝土挠捣的洗车设施和沉淀池,配备高压冲洗装置;确实不具备条件设置混凝土挠捣的洗车设施和沉淀池的,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确保驶离工地的机动车冲洗干净;施工工地的出入口、材料堆放区、材料加工区、生活区、主要通道等区域进行硬底化,并安装喷淋设备等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堆放的砂石等工程材料密闭存放或者覆盖;及时清运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无法及时清运的,采用封闭式防尘网遮盖,并定时洒水;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采取覆盖措施,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三)站内砂石料加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变电站扩建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站内已有的化粪池和处置体系处理;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民房或工屋,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内的化粪池进行处理后回用。 (四)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应及时委托城市管理部门妥善处理,定期运至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弃渣场处理。 (五)施工期应尽量避开雨季,在秀才山东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塔基基础时,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做到尽量减小开挖的范围,避免不必要的开挖和过多的破坏原土;施工便道应尽量利用沿线现有道路,包括机耕路、田埂及林间小道等,降低修筑施工便道的工程量,布设时减少土石方开挖,以减少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禁止在秀才山东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施工营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段施工采用无废污水排放的塔基基础施工方式,混凝土采用人工拌和;施工废水应杜绝直接向水源地保护区水体排放,应将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上清水用于喷洒施工场地、下层沉淀层填埋并采取绿化措施;施工中的临时堆土点应远离水体,施工弃土不得堆在塔基区域,应及时运出饮用水源保护区外妥善处置;在英红镇秀才山东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施工时,应做好施工期间的环境监理工作,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六)在土石方工程开工前应做到先防护,后开挖;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或异地回填,临时堆土应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治水土流失;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变电站施工区域的裸露地面应在施工完成后尽快采用碎石铺设,防止水土流失。 (七)因输电线路空中经过二级水源保护区,施工期间不得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内设置取弃土(渣)场、堆料场、搅拌站、施工营地等设施。并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生态监测,环境监理,及时采取措施以减缓或消除生态影响。在秀才山东水库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线路放线过程中,采用无人机放线等先进的施工放线方式,不砍伐出放线通道,紧线过程中利用牵张设备进行,不砍伐植被;提高线路的架线高度,确保最低线高下的植被不需要进行大幅修剪,保护线路下方的生态环境。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二)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变电站运行期间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三)110kV飞地变电站为无人值班,无生活污水排放。220kV辉鸿变电站扩建工程,不新增运行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线路运行维护人员定期巡线过程中,巡线及检修过程中的少量生活污水禁止随意排放,利用线路沿线居民房屋内设施处理。在英红镇秀才山东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随意丢弃废弃物,防止对水质产生影响。 (四)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置,检修废物定点存放,检修完成后由检修人员带走,回收利用或送至废品回收站;变电站站内不设置危废暂存间,蓄电池达到使用寿命或需要更换时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线路废材回收处理。 (五)设计和建设有效容积为36立方米的事故油池一座,并采取防渗措施,防止变压器油外泄。 三、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不设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