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粤北联合钢铁有限公司异地迁建轧钢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04日至2022年11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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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粤北联合钢铁有限公司异地迁建轧钢生产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清远英德市 |
建设单位 | 广东粤北联合钢铁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粤北联合钢铁有限公司轧钢位于英德市桥头镇五石熊屋村广东粤北联合钢铁有限公司厂区内,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国民经济类别为C3130 钢压延加工,扩建项目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3度43分52.501秒,北纬24度15分37.823秒。扩建项目总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计划年新增高速线材(盘卷)45万吨(总产能80万吨)。 现有项目于2022年6月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4418815573447915。 改扩建项目不新增职工,计划从炼钢生产线上调配。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工作24小时。 项目距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厂界南面230米熊屋村。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南清环保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改扩建项目在原厂房内进行,只对新增的设备进行安装,施工期污染物为新增的设备安装过程产生噪声和新增设备包装固废。设备安装在室内和室外进行,施工噪声经车间墙体隔声或距离衰弱后,对环境影响较小。新增设备包装固废通过分类收集,由相关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高炉煤气来自于炼钢车间,经低氮燃烧等工艺处理后,废气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及2020年修改单中特别排放限值,引至30米高的排气筒(DA025)高空高空排放。轧钢粉尘因金属粉尘密度较大,大部分可在车间内沉降在封闭的厂房内,少部分以无组织形式外排,厂界粉尘可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及2020年修改单要求。 (二)生产废水为间接冷却水(净循环水)和直接冷却水(浊循环水),改扩建项目生产用水,依托现有轧钢生产线的一套净循环水系统(沉淀冷却处理)、一套浊循环水系统(沉砂池-气浮除油净化-电磁凝聚-沉淀-自清洗过滤),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的要求后,作为冷却用水回用。 (三)送辊道、精轧机、散卷风、集卷设备、天车、高精度连续轧机组、冷床、液压推钢机、钢坯传送设备等设备噪声约为75~85dB(A),首先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其次再经厂房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废钢、氧化铁皮收集后回用于炼钢。废轧辊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含油污泥、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厂区已地面硬化,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水处理系统,按照“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的要求防渗。 (六)现有工程已完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厂内现有容积为300 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满足改扩建项目要求。 三、总量控制指标 本改扩建项目不设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