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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年产量化妆品外包装1000万个;100吨粉底液、100吨护肤膏霜/乳液、100吨护肤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2-11-07 10:21
  • 来源: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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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年产量化妆品外包装1000万个;100吨粉底液、100吨护肤膏霜/乳液、100吨护肤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07日至2022年11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金子山一号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513000

  联系电话:15917621465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量化妆品外包装1000万个;100吨粉底液、100吨护肤膏霜/乳液、100吨护肤水

建设地点

广东清远英德市

建设单位

广东尤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尤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选址于英德市东华镇清华园中区工业大道以东、横四路以北地块二D2-31号楼,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3度42分13.281秒,北纬24度13分18.141秒。项目总占地148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计划年产护肤霜乳液100吨、化妆品外包装500万个。
  项目计划员工5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约300天,每天昼间生产8小时。
项目距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厂界西北面380米三分场五队。

环评机构

广东汇恒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车间,施工期无土建工程,仅为简单的设备安装,无废水、扬尘、建筑固废和生活垃圾产生。本项目建议施工期间措施如下: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在施工边界,必须设置临时声屏障,以减少噪声影响。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注塑及吹瓶有机废气,设置半包围型垂帘密闭吸集气罩收集,再经“间接冷却+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与《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的较严者后,引至楼顶30米高空排气筒(DA001)排放。丝印及烫金有机废气同样设置半包围型垂帘密闭吸集气罩收集,再由间接冷却+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TVOC达到《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中丝网印刷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后,引至楼顶30米高空排气筒(DA002)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TVOC无组织排放满足《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4标准。生产车间、实验室及厂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加强车间通风,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标准。破碎机加盖密闭破碎,其粉尘经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二)工艺废水(包括设备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及地面冲洗废水等),经自建污水处理站(混凝沉淀+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二次沉淀)处理,与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清远华侨工业园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的较严者后,由清远华侨工业园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较严者,排入滃江。
  (三)注塑机、吹瓶机、丝印机、烫金机、打包机、破碎机、真空乳化锅、输送带、空压机及冷却塔等设备噪声约为80~195dB(A),噪声经厂房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塑料残次品、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外售专业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滤芯由供应商回收处理。不及格产品重新利用于生产。污水处理站污泥分类收集后交由一般固废填埋场定期处理。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废包装桶、实验室废弃物、废印版、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五)有机物料存放仓库、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及车间有机物料存放区地面涂覆防渗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
  (六)为防止消防废水外泄,项目将设置一个10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三、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有机废气VOCs有组织排放总量控制在0.218吨/年以内,具体指标由生态环境部门核准、调节、划拨。废水、固废不设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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