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华丽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PE膜5000吨,PO膜500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01月0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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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华丽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PE膜5000吨,PO膜500吨 |
建设地点 | 广东清远英德市 |
建设单位 | 广东华丽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华丽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拟选址于英德市东华镇清华园中区工业大道以东、横四路以北地块四D4-09号,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3度42分4.58秒,北纬24度13分19.89秒。项目总占地129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计划年产PE膜5000吨、PO膜500吨。 项目计划员工2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约330天,每天生产24小时。 项目距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厂界西北面184米三分场五队。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金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租用的厂房已建设完成,项目施工期无土建工程,仅为简单的设备安装。 (一)施工装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扬尘,厂房装修工作量不大,且持续时间较短。 (二)施工机械简单,施工噪声源强不大,且持续时间较短。本评价认为施工噪声经厂房墙体阻隔后可以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32-2011)标准限值。 (三)对可再利用的废料,如木材、铁料等,应进行回收利用,建筑材料运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填埋场地堆放。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挤出吹膜废气通过密闭负压收集、印刷有机废气上方设置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再经二级活性炭处理,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的特别排放限值、TVOC、甲苯达到《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凹版印刷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后,经高3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甲苯及VOCs废气满足《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7-2022)中限值规定。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 新扩改建企业二级标准要求。 (二)项目不产生工艺废水或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园区进水指标较严者后,进入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较严者,排入滃江。 (三)吹膜机、混料机、切袋机、印刷机等设备噪声约为70~85dB(A),设备首先选择低噪声设备,然后经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由供应商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活性炭、废机油、废抹布、废油墨桶等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危废仓、一般固废仓、原料仓、成品仓、污水处理设施和废水收集管道等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1.5m,渗透系数≤10-7cm/s,防渗能力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第6.2.1条等效,避免渗漏液态危险废物下渗,避免对地下水的影响。 (六)为防止消防废水外泄,项目将设置一个61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三、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有组织排放总量控制在0.659吨/年以内,具体指标由生态环境部门核准、调节、划拨。废水、固废不设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