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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清远220千伏朗新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3-04-19 09:31
  • 来源: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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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清远220千伏朗新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4月19日至2023年04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金子山一号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513000

  联系电话:15917621465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清远220千伏朗新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清远英德市望埠镇省道S253东侧(220千伏朗新站内)

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项目概况

  清远220千伏朗新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建设项目拟选址在英德市望埠镇省道S253东侧(220千伏朗新站内),项目为扩建工程。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3度27分17.234秒,北纬24度17分3.254秒,第三台主变工程总投资22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本期拟扩建1台180MVA主变压器(#1主变)以及相应配套扩建220kV、110kV间隔设施;新增10kV无功补偿电容器组2×8Mvar;同时新增1座消防水池和泵房。本期不新增220kV出线和110kV出线。本期扩建在站内预留位置上布置,不需新增建设用地,全站总体布置形式保持现状不变。
  本次扩建不增加220kV朗新站内的劳动定员,站内原有1名值守人员.施工期间利用220kV朗新站站内空地作为施工临时用地,不在朗新站以外另行设置临时占地。
距离扩建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场界南面110米广东牧建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宿舍楼。

环评机构

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尽可能避免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避免夜间和中午休息时间进行大噪声施工;控制车速,以降低车辆运输噪声;优化施工机械布置,尽量远离敏感点等施工噪声。
  (二)尽量集中配置或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对裸露施工面应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废渣等要合理堆放,可定期洒水进行扬尘控制。
  (三)尽量避免雨季开挖作业;在工地适当位置建设沉淀池、循环利用等措施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后,将其回用工地洒水降尘等。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站址内的三级化粪池及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可用作站区绿化用水。
  (四)施工弃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施工弃土及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的合法消纳场处理;施工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
  (五)工程施工完成后应马上对开挖的地表进行植被恢复,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施工过程在施工区周边设置临时排水沟、沉砂池等,对基坑开挖出来的土石方采用装土麻袋拦挡;施工单位严格控制开挖量及开挖范围,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集中堆放在朗新站内本期工程施工区附近空地,待基础四周回填后,把余土摊平回填,然后进行绿化恢复,减少水土流失。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优化变电站平面布局,对主变压器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在主变压器基础垫衬减振材料;主控室和配电室的风机选用低噪风机,风机等设备设置减振基座,采用减振技术措施,设备间采用软性连接,以上措施可使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二)在安装高压设备时,保证所有的固定螺栓都可靠拧紧,导电元件尽可能接地、或连接导线电位,提高屏蔽效果;变电站四周有2.5米高围墙,靠近敏感点一侧有树木遮挡,屏蔽部分电磁影响,可以减少对站址附近敏感点电磁影响。上述措施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50Hz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三)扩建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
  (四)废变压器油(HW08)、废蓄电池(HW31)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五)项目设有100.8立方米的事故油应急池,并配有相应的应急物资,可满足扩建项目的环境风险要求。
  三、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不设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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