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广东金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动力电池箱5000台,动力电池配件10万件,不锈钢、铝制品3万件,精密钣金2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3-11-10 08:47
  • 来源: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
  • 发布机构:
  • 【字体:    


  根据广东金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动力电池箱5000台,动力电池配件10万件,不锈钢、铝制品3万件,精密钣金2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金子山一号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513000

  联系电话:1362056279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金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动力电池箱5000台,动力电池配件10万件,不锈钢、铝制品3万件,精密钣金2万件

建设地点

清远市英德市东华镇清华园中区工业大道以东、横四路以北地块一D1-12号楼

建设单位

广东金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金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选址于英德市东华镇清华园中区工业大道以东、横四路以北地块北地块北地块—D1-12号楼,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3度42分23.526秒,北纬24度13分29.395秒。项目投资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计划年产动力电池箱5000台、动力电池配件10万件、不锈钢及铝制品3万件、精密钣金2万件。
  该项目计划员工10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项目年工作300天,每天两班制,每班8小时。
距离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厂界西南面540米三分场五队。

环评机构

广东泛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车间,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与调试,施工机械简单,施工噪声源强不大,且持续时间较短,施工噪声经厂房墙体阻隔后,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32-2011)标准限值。对砖块瓦砾等废物,应妥善收集并运输至有关部门指定地点消纳。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喷粉间密封设计,喷粉粉尘经负压收集,二级滤筒除尘器处理;喷漆车间密封,有机废气和漆雾经水帘柜+二级活性炭处理;电泳和烘干车间密封,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印刷车间设置包围型集气罩+垂帘围闭收集有机废气,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上述所有废气,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非甲烷总烃和总VOCs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排放限值中第二时段排放限值及《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三者较严值,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共用一个2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总VOCs满足《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较严值。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收尘器收尘、金属粉尘经厂房阻隔无组织排放,厂界粉尘、SO2、NOX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项目冷却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水(脱脂槽、表调槽、磷化槽、电泳槽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格栅+调节+A2O工艺+沉淀)预处理达到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较严者,与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较严者,排入滃江。
  (三)数控冲床、切管机、折弯机、冲床、钻床、车床、焊接机、喷粉房等设备噪声约为65~85dB(A),噪声经厂房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昼夜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经分类收集后外售专业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焊渣外售专业回收单位综合利用。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芯更换后由供应商回收处理。滤筒粉尘收集后回用作喷粉工序原料,不外排。槽体槽渣、喷涂粉废渣、废切削液、破损的废包装桶、含油抹布手套、水帘柜废水及漆渣、污水站污泥、电泳间的废超滤膜、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五)事故应急池及危废仓等重点防渗区,地下水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生产车间等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
  (六)为防止消防废水外泄,项目将设置8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三、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大气污染物有机废气排放总量控制在0.2吨/年以内(其中有组织0.124吨/年,无组织0.076吨/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0.024吨/年以内,具体指标由生态环境部门核准、调节、划拨。废水、固废不设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主办 : 英德市人民政府  承办 : 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 : 4418810020  粤ICP备09167971号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站长统计

公安网备44188102000078号   地址:英德市金子山大道一号路新行政中心综合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