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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广东泰伟康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年产电子五金配件358万只,铜软连接24万支,铜母线20万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4-06-27 09:03
  • 来源: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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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泰伟康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年产电子五金配件358万只,铜软连接24万支,铜母线20万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6月27日至2024年07月0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金子山一号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8号综合窗口,邮编:513000

  联系电话:0763-222036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泰伟康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年产电子五金配件358万只,铜软连接24万支,铜母线20万条

建设地点

清远市英德市东华镇清华园中区工业大道以东、横四路以北地块一D1-9号楼

建设单位

广东泰伟康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泰伟康电气技术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拟选址于英德市东华镇清华园中区工业大道以东、横四路以北地块一D1-9号楼,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3度42分21.538秒,北纬24度13分31.703秒。项目总占地1345.9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计划年产电子五金配件358万只、铜软连接24万支、铜母线20万条。
项目计划员工50人,仅在厂内用餐不住宿。年工作约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项目距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厂界西南面495米华英居委会三分场五队。

环评机构

清远市南清环保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车间,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设备安装噪声,建设单位在设备安装时采取减振措施,并将噪声源设备集中布置,降低噪声危害影响范围;设置固体废物临时堆场,定期对场所内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清运。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包皮废气设置半密闭型集气罩收集,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非甲烷总烃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的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氯化氢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印刷(丝印/移印)有机废气设置半密闭型集气罩收集,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非甲烷总烃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限值、总VOCs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凹版印刷II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后,上述两股废气一起,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砂机全封闭,喷砂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抛光颗粒物经水帘柜处理,与喷砂颗粒物一起,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开料机加工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车间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采取集烟罩收集,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标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厂界总VOCs排放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的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A.1厂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者。
(二)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两者较严值后,由市政管网排入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下料机、切料机、锻压机、车床、冲床、折弯、抛光、喷砂机等设备噪声约为70~85dB(A),首先选用低噪设备,再经厂房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废包装材料、水帘机粉尘经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处理。金属边角料、布袋除尘器粉尘经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机油(桶)、液压油(桶)、废抹布手套、废切削液、清洗废液、废网版、过滤池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五)危险废物暂存仓等重点防渗区,地面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道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六)为防止消防废水外泄,项目将设置一个20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三、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总量控制在0.0174吨/年以内(其中有组织0.0024吨/年、无组织0.015吨/年),具体指标由生态环境部门核准、调节、划拨。废水、固废不设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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