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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年产18万吨生石灰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5-03-12 08:55
  • 来源: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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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年产18万吨生石灰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3月12日至2025年03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金子山一号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8号综合窗口,邮编:513000

  联系电话:0763-222036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18万吨生石灰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清远市英德市望埠镇桥新高坡塘

建设单位

英德市骏辉钙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英德市骏辉钙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辉公司”)年产18万吨生石灰技改项目位于英德市望埠镇高坡塘英德市南埠水泥熟料厂用地范围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度27分1.910秒,北纬24度19分12.400秒。为了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度,骏辉公司对现有项目产品方案进行调整,新增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31平方米,技改后全厂占地面积13334m2,用地面积10900m2,建筑面积6900m2。对现有项目年产18万吨生石灰项目进行产品升级技术改造(以下称“本技改项目”),在现有生产线基础上通过购置破碎机、球磨机、选粉机和相关输送、贮存设备建设一条年产18万吨生石灰磨粉生产线,实现现有产品延伸。具体技改内容:1、新增一套破碎生产线进行原料制备,将石灰块(粒径8-15cm)进行破碎加工成(粒径2-4cm)生石灰半成品;2、新增一套球磨筛分生产线对半成品石灰(粒径2-4cm)进行研磨筛分,磨至生石灰粉(粒径0.074mm)。本次技改仅涉及原材料及产品的粒径变动,技改后总产量不变,技改后原材料数量不变,本技改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0万元。该技改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0人,技改后全厂人员为30人,年工作300天。技改前后员工均不在厂内食宿。
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西北面352米的高坡塘居民区。

环评机构

广东四环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技改项目属于未批先建,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不产生各类污染物,故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本次技改项目运营期的卸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经1#、2#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米高的DA001、DA004排气筒排放;投料、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3#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DA005排气筒排放;球磨、选粉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4#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DA006排气筒排放;半成品仓贮存、成品仓贮存和成品散装车出料过程中的粉尘经收集后分别经5#、6#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设备净气口高空无组织排放;成品包装粉尘由包装机自带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设备净气口高空无组织排放;物料输送粉尘通过围闭沉降后无组织排放;汽车运输扬尘和汽车尾气通过洒水抑尘、绿化吸附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卸料、投料、破碎、球磨以及选粉粉尘通过收集处理后可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半成品仓贮存、成品仓贮存和成品散装车出料、成品包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收集处理后厂界无组织排放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汽车运输扬尘和汽车尾气通过处理后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可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表 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二)本次技改项目运营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灌溉;循环冷却水属于冷却塔定期更换水,属于清净水,经简单沉淀后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项目废水均不外排,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三)本次技改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辅助设备等机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0~85dB(A),通过采用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本次技改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收集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沉降粉尘分别经收集后输送回半成品仓/成品仓中、建设单位定期清扫地面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以及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间,经统一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本次技改项目用地范围内均进行了硬化处理,生产过程中不存在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途径。项目在危险废物暂存间、生产车间、沉淀池以及办公生活等区域采取分区防护措施,在各个环节得到良好控制的情况下,该技改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总量控制指标
技改后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不产生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现有项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8.504吨/年和23.13吨/年),不涉及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同时也不超过现有排污许可量,故不需另行申请总量。废水、固废不设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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