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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英德市慢性病防治医院异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5-03-18 09:31
  • 来源: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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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英德市慢性病防治医院异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3月18日至2025年03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金子山一号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8号综合窗口,邮编:513000

  联系电话:0763-222036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英德市慢性病防治医院异地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清远市英德市英城街道和平北路西和平西路北(原计生服务中心)

建设单位

英德市慢性病防治医院

项目概况

随着业务需求的不断增长,英德市慢性病防治医院现有院区(以下简称“梅花北院区”)已无法满足业务扩展的需要。英德市人民政府经调研后,决定将英德市英城街道和平北路西和平西路北地块(以下简称“和平北院区”)整体调剂给英德市慢性病防治医院使用,该地块占地面积约为43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8500平方米。
英德市慢性病防治医院依托该地块上现有的一座综合楼(八层)、一体化污水处理等设施进行建设英德市慢性病防治医院异地改扩建项目,该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为:①将梅花北院区的皮肤科、医学美容科、美容皮肤科、睡眠医学与心理干预中心(精神科轻症)、职业卫生体检科等科室及相关医疗设备全部搬迁至英德市慢性病防治医院(和平北院区);②在和平北院区综合楼4楼设置心理精神科住院部,新增30张病床及相关医疗设备,主要收治轻症精神病患者;③综合楼8楼新建理化实验室,进行职业卫生检测服务,拟检测接收的工作场所空气采集样品,包括接触粉尘类、接触化学因素类和接触物理因素类,预计年检测各类实验样品9000批次。
改扩建完成后,英德市慢性病防治医院实行一院两区管理模式,英德市慢性病防治医院梅花北院区以收治住院结核病人及重症精神病人为主,开设内科、外科、精神科(重症)、结核病科、地方病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和中医科等,共设床位399张。英德市慢性病防治医院和平北院区以门诊及轻症精神病人为主,开设有皮肤科、医学美容科、美容皮肤科、睡眠医学与心理干预中心(精神科轻症)、职业卫生体检科、职业健康监护科和职业卫生评价与放射卫生科、职业卫生检测理化实验室等科室,共设床位30张。改扩建后英德市慢性病防治医院共设置员工118人,从梅花北院区调配76人到新院区和平北院区,其中医护人员51人。梅花北院区以住院病人为主,门诊量较少,日门诊量为130人次;和平北院区以门诊为主,住院病人较少,日门诊量为170人次;门诊部为日班运营,三班24小时运营,年运营时间为365天。
距项目和平北院区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北面边界德福艺术幼儿园

环评机构

广州怀信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改扩建项目构筑物已建,施工期只需对已建成的建筑物进行改造装修及设备安装,应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装修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装修建筑垃圾应回收,不能回收的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的要求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因此,项目施工期不存在较大的建筑施工污染,环境影响较小。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本次改扩建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无机废气(硫酸雾、氯化氢、NOx、氟化物、颗粒物)、有机废气(甲醇、苯、甲苯、甲醛、NMHC、丙烯腈、二硫化碳、苯乙烯等)、备用发电机尾气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和甲烷。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无机废气及有机废气均经通风柜及集气罩收集,无机废气及附房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约3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后,通过约30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SO2、NOx和颗粒物通过管道引至建筑物楼顶DA003排放;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气体采取“四周喷洒除臭剂、及时清运产生的污泥”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实验室无组织废气和臭气通过采取“加强室内通风换气”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至外环境。
项目无机废气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氟化物、颗粒物和有机废气苯、甲苯、二甲苯、甲醛、甲醇、丙烯腈有组织排放通过处理后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无组织排放通过处理后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有机废气NMHC可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标准限值的要求;有机废气苯乙烯和二硫化碳通过处理后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值的要求;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SO2、NOx和颗粒物通过处理后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污水处理设施恶臭气体和甲烷通过处理后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的要求。
(二)本次改扩建项目和平北院区实验配制废水、器具第一遍自来水冲洗废水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其余实验器具清洗废水、实验室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喷淋废水(统称为实验室综合废水),与医院废水一并汇入依托的污水处理站,采用“一体污水处理设施(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紫外线消毒工艺)”处理后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综合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旅限值预处理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英德市西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值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英德市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梅花北院区设有结核病科,属于传染病、结核病专科医院,废水中含有结核杆菌,检验科污水经科室预处理设施预处理后一并排入院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外排废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中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英德市西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值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英德市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本项目综合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是可行的,废水经上述处理后对周边水体影响不大。
(三)本次改扩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空调、风机、污水站水泵、备用柴油发电机,实验室超声波清洗器、磁力搅拌器和马弗炉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0~85dB(A),通过经过隔声、减振等措施,再经自然衰减后,和平北院区东侧厂界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三侧厂界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周边50m范围内的德福艺术幼儿园、西南侧居民点的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东侧居民点的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四)本次改扩建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污水处理污泥拟在消毒池经过消毒后每月收集装袋,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原辅料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废旧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另外,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以及实验固体废物等危险废物分类妥善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五)本次改扩建项目区域内已全部进行水泥硬底化,无表露土壤,理化实验室位于八楼,项目院区范围及周边均进行地面硬化处理,不存在污染物渗入土壤的途径。项目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提供,不抽取地下水;医疗废水和实验室综合废水经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至英德市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不排入地下水中,因此,不会改变地下水系统原有的水动力平衡条件,也不会造成局部地下水水位下降等不利影响,所以项目不存在地下水、土壤影响途径,同时废气废水均不涉及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可有效防止废水或废液下渗到土壤和地下水,项目产生的废气经过有效处理后排放量不大。因此建设项目对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三、总量控制指标
本次改扩建项目有机废气合计排放量为34.28kg/a(其中有组织排放量1.42kg/a,无组织排放量32.86kg/a)。废水、固废不设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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