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华电清远华侨工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4月07日至2025年04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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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华电清远华侨工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远华侨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华电福新清远能源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华电福新清远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在清远英德市东华镇东升村 S347线以北地块九建设清远华侨工业园分布式能源站项目,2013年1月委托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编制了《广东华电清远华侨工业园分布式能源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3年5月取得了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的批复(粤环审[2013]122号),批复主要建设规模为3×52.5兆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由于项目厂址征地拆迁未按时完成,该项目自环评批复后超过5年仍未开工建设,建设单位于2019年1月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清远华侨工业园分布式能源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4月9日取得了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的批复(英环审[2019]28号)。项目总装机规模为2×75MW级6F.01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供机组,于2022年3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土建部分,一套机组已安装完成,二套机组正在安装。项目供热范围内现状热负荷主要有同进(英德)纺织有限公司、英德市极丰染织有限公司及英德市实益长丰纺织有限公司三家纺织企业,现将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厂区(在建)的热负荷纳入供热范围,因此,为满足园区的正常供热需求,本项目将原设备调峰(启动)燃气锅炉的规模由40t/h增加至60t/h;同时配套建设110kV升压站一座。项目总装机规模等均不发生变化,部分设备规格型号有所变动。本次工程内容不包括厂区外输电线路、天然气管线和供热管网部分。 距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南侧5米的光辉村 |
环评机构 | 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厂房基本建成,施工期基本结束。项目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制订装修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装修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同时作业。装修建筑垃圾应回收,不能回收的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的要求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本项目启动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后,尾气排放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1#和2#燃气轮机组均采用低氮燃烧器,在1#燃气轮机组尾气末端加装SCR处理装置,2#燃气轮机组尾气直接排放,燃烧尾气可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燃气轮机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1#燃气轮机组余热锅炉尾气中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同时,项目在启动锅炉和燃气轮机组余热锅炉排放口分别加装大气在线监测装置,确保污染物浓度稳定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处理站、工业废水处理站采用密闭的处理设备和地埋式池体,各池体埋地并加盖密闭,防止臭气外溢,同时,项目加强污水处理站周边的绿化种植,进一步减少臭气的排放,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厂界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改扩建二级标准的要求。根据《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表13,采用SCR脱硝技术的逃逸氨浓度≤2.5mg/m³。 (二)本项目运营期进入自建工业废水处理站的废水主要有:锅炉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放水、燃机清洗废水、汽机房清洗废水等。项目工业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酸碱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后,可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清远华侨工业园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较严者,近期由槽罐车转运至清远华侨工业园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2025年底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清远华侨工业园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滃江。建设单位拟设置一个处理能力为48m³/d的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一体化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工艺为缺氧+接触氧化+沉淀+消毒+砂滤,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将生活污水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城市绿化用水水质”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三)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火电》(HJ888-2018) 中表E.2 燃气电厂相关噪声源强为70~100dB(A),通过采用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声环境保护目标光辉村噪声预测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四)项目产生的废滤芯、滤渣、水处理设施污泥、废反渗透膜、超滤膜等一般固废进行物资回收再利用或委托环卫部门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SCR废催化剂、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废化学品包装桶罐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处。 (五)危废暂存库、变压器站、事故油池等重点防渗区采用混凝土基础,上层铺防腐防渗环氧树脂地坪。生活污水处理站、工业废水处理站、燃气/蒸汽轮机发电机房、污水输送管道等一般防渗区采用混凝土基础,防渗层采用环氧树脂地坪。 (六)项目通过类比预测结果可知,项目投产后,其周围环境的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限值4000V/m,磁感应强度限值100μT的要求。 (七)变更项目在主变压器底部设有贮油坑,坑底设有排油管,在变压器侧设置一个70m³的事故油池,事故情况下泄漏的变压器油通过排油管排至事故油池中,贮油坑、排油管四壁及底面、事故油池等均进行防渗处理,防止发生泄漏的变压器油进入土壤,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污染事故。 三、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工业废水经预处理后近期由槽罐车转运至清远华侨工业园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清远华侨工业园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纳入清远华侨工业园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不设置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项目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50.2213t/a(变更前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229.63t/a)不超过原环评已申请的总量控制指标,因此不需要重新申请总量控制指标。综上,废水、废气均不设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