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英德市东华镇垃圾中转站标准化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9月17日至2025年09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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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英德市东华镇垃圾中转站标准化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英德市东华镇高新区中区污水处理厂东侧。 |
建设单位 | 英德市东华镇人民政府 |
项目概况 | 英德市东华镇垃圾中转站标准化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清远市英德市东华镇高新区中区污水处理厂东侧,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度40分49.334秒,北纬24度13分51.855秒。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为5584平方米及建筑面积为2194.42平方米,总投资2211.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收集转运车间(含压缩车间,配套3台压缩设备)、辅助用房、临时存放棚及其他配套设施,建成后垃圾压缩转运规模为200t/d,且服务范围为英德市东华镇镇域,服务范围内户籍人口115828人,常住人口130365人。 项目劳动定员15人,实行2班制,每班工作6小时,设备每日运作时间为8小时,年工作365天。员工均在项目内就餐,但不住宿。 距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项目厂界南侧200m的溪背居民点。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恒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原料运输车辆尾气等,均属于无组织排放,通过采取“及时清扫施工抛洒砂石土方,道路定时洒水,管控车辆降速减扬尘;优先选低影响运输路线并定时清扫,车辆出场需封闭防抛洒;施工场所日常清扫与洒水频次,源头消除二次扬尘;用先进环保设备、低硫燃油或电驱设备减废气,加强设备检修防故障排污;规划设备作业时间,避免多台高污染设备同时集中运作”等措施进行防治以及本项目工程量不大,具有一定的短暂性,因此当施工结束后,本项目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将随之消失,对周边大气环境无明显影响。 (二)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现场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通过采取“施工废水经收集后,通过沉砂池沉淀处理完成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项目西侧的英德市东华镇高新区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等措施进行防治后,本项目施工期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三)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运输车辆和各类施工机械,通过采取“优先选低噪声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场所,避免机械同时开工,远离敏感区,保养设备、设隔声屏障降噪声;规划运输车辆进出,避开敏感区、减拥堵;有市电时禁用柴油发电机组;用低噪声设备/工艺替代高噪声类型;严禁高噪声设备午间、夜间作业,开工前15天向环保部门申报;施工范围围蔽,降低对周边环境干扰”等措施进行防治及项目施工量较小,施工期较短,因此项目施工噪声将随着建设施工的结束而停止,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四)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如施工过程的残余混凝土、废金属、木材、废料等),通过采取“建设单位做好土石方平衡,及时合规处置多余土石方及弃土弃渣,严禁乱堆;施工固废分类堆存,优先回收可利用部分,生活垃圾类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等措施进行防治后,施工期产生的固废对环境影响不大。 (五)本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取土和填土量较小,因此施工期水土流失很小,另外通过采取“施工中注意雨水季节时雨水的疏导和排放;建设单位严格遵守有关建筑施工的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进行防治以及施工期较短,因此项目施工过程将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本项目运营期转运车卸料、垃圾压缩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及粉尘经负压收集后,通过“初效除尘板预处理+植物液喷淋+活性炭吸附”(一体化智能除尘除臭系统)进行处理后,由一根15m高的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水处理站运作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因其产生量极少,通过对污水处理站进行加盖密闭及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同时在污水处理站周边绿化种植和大气扩散等措施进行防治后无组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食堂油烟废气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DA002排气筒排放;转运车辆运输出入过程中产生的汽车尾气,因其产生量较少,通过在环境空气中自然扩散稀释等措施进行防治后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项目有组织排放:转运车卸料、垃圾压缩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及粉尘经处理后颗粒物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处理后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小型标准要求(≤2mg/m3)。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经处理后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经处理后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要求。 (二)本项目运营期高浓度的渗滤液经单独收集后由槽罐车密闭运输至南部区域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目前已建成投产的清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配套的渗滤液处理设施一并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进行预处理,与冲洗废水(含车间地面、道路地面、垃圾运输车辆及压缩设备等的冲洗用水)和废气系统更换废水经分类收集后通过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收集调节池+生化增强处理工艺”进行处理后,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英德市东华镇高新区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英德市东华镇高新区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三)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70~80dB(A),通过采取车间墙体隔音、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各边界处昼间和夜间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2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四)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废水处理站污泥经分别收集后进入本项目垃圾转运站处理;隔油隔渣池废油脂经收集后交由有专业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和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经分别收集后委托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五)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生产过程不涉及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物污染;项目拟对厂区内全部进行硬底化,并对防渗区域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采取相应的地面硬化及防渗措施后,项目各污染物不会因直接与地表面接触并发生渗漏而造成地下水污染的情况发生;项目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同时通过采取“①源头控制:鼓励员工节约用水,减少生活污水排放;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发生事故产生事故废水。②分区防控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相关要求,将转运压缩间、危废暂存间、废水处理站和一般固废暂存间分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室区分为简单防渗区后采取不同的防渗措施”等措施进行防治后,本项目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途径,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六)本项目主要的土壤污染途径为大气沉降、垂直入渗。项目运营过程中不涉及重金属,不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废气、NH3、H2S等恶臭气体,通过落实相关防治措施,确保废气能达标排放,故以大气沉降的方式对地表产生影响较少;项目范围内地面全部进行硬底化处理,设置为混凝土地面满足基础防渗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防风防雨、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做到2mm厚的环氧树脂地坪漆防渗。因此在落实各区域防渗防漏工作的前提下,项目运营后通过大气沉降、垂直入渗途径对项目土壤产生的影响较小。 (七)本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未发现珍稀、濒危植物,主要为绿化植物群落,植被覆盖率一般,无明显水土流失区;陆生动物以家禽、家畜为主。另外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将随着工程的结束而终结,施工期生态影响较小;运营过程中废气经处理后能达标排放,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项目西侧的英德市东华镇高新区中区污水处理厂。因此项目运营期生态影响较小。 三、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属于N7820-环境卫生管理类,不属于工业项目,无需申请总量指标。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