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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广东熠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防火布380万m²、塑料管210万m、防火软接15000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5-09-28 09:09
  • 来源: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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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熠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防火布380万m²、塑料管210万m、防火软接15000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金子山一号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8号综合窗口,邮编:513000

  联系电话:0763-222036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熠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防火布380万m²、塑料管210万m、防火软接15000个

建设地点

清远市英德市东华镇清华园中区工业大道以东、横四路以北地块二D2-55厂房

建设单位

广东熠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熠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防火布380万m2、硅胶风管210万m、防火软接15000个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英德市东华镇清华园中区工业大道以东、横四路以北地块二D2-55厂房,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度42分23.097秒,北纬24度13分26.892秒。该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1920平方米及建筑面积为9980平方米,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防火布、硅胶风管、防火软接的生产,功能分区分为生产区、研发检测室、产品仓库及原料堆放区,建成后设计年产防火布380万m2、硅胶风管210万m、防火软接15000个。
项目劳动定员100人,实行两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员工均不在本项目内食宿。
   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

环评机构

清远市亿森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无土建工程,在现有厂房内进行建设,仅为简单的设备安装,无废水、扬尘、建筑固废和生活垃圾产生。因此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来源于升降机、吊车及运输车辆等机械噪声,噪声级为80~95dB(A),通过采取“优先选低噪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装置的设备;白天集中高噪声施工,压缩夜间施工;需夜间施工时,办许可且边界声级不超55dB(A);场界邻敏感区域处,设不低于2.5米、隔声量不低于20dB(A)的临时声屏障;车辆进现场禁鸣,材料装卸轻拿轻放,必要时用缓冲垫、隔声围挡”等措施进行防治及一定的距离衰减后,项目各施工阶段主要的施工机械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标准限值(70dB(A))、夜间标准限值(55dB(A))。因此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本项目运营期原材料投料、预混料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液体硅胶搅拌/研磨有机废气(NMHC)和液体硅胶涂布、烘干、硅胶风管缠绕烘干有机废气(NMHC)经收集后通过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楼顶30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少部分未被收集处理的废气、氩弧焊接废气和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通过机械抽排风等措施进行防治后无组织排放;烘干线燃气加热器采用“低氮燃烧”后,产生的燃气废气(NOx、SO2、颗粒物)经管道收集后经楼顶30m高的DA002排气筒直接排放。
项目有组织排放:液体硅胶搅拌/研磨有机废气和液体硅胶涂布、烘干、硅胶风管缠绕烘干有机废气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和TVOC均可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烘干线配套导热油燃气加热器产生的燃气废气经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引至楼顶30m高空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NOx和SO2均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经处理后可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清远华侨工业园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较严者后由园区管网排入清远华侨工业园中区污水处理厂;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三)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压延机、冲孔机及空压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为60~80dB(A),通过采取车间墙体隔音、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昼间、夜间贡献值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同时项目厂界50m范围内不涉及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
(四)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日产日清;硅胶防火布边角料、钢片边角料及废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定期外售专业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脉冲布袋除尘粉尘经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废饱和活性炭和废包装桶经分类收集后移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本项目生产区域地面均已硬底化,无断层、土壤裸露现象;厂区采用雨污分流设计,主要生产设备置于厂房内且无露天堆放场;液体硅胶、色母膏及低含氢硅油等物料密闭桶装,原辅料统一存于厂房首层密闭原料仓库(仓库门口设墁坡、内无裸露雨污水管网),正常工况下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途径。若发生物料事故泄漏,因物料存放量少、仓库与车间设墁坡,且物料多经管道输送、混料机密封搅拌,泄漏物难扩散至区域外;同时物料仓库、车间液体存放区及事故应急池均设防渗层,经及时处置后无垂直入渗条件,不会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另外项目构筑物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溢流、防泄漏、防腐蚀等措施;建设单位在生产运营中加强维护,若防渗层破损及时修补,能避免污染物入渗地下水。因此经迅速处理后无垂直入渗条件,不会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综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本项目不存在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途径,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
三、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清远华侨工业园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故项目不另设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废气总量控制指标:VOCS为0.6664 t/a,其中有组织排放量为0.315 t/a、无组织排放量为0.3514 t/a;氮氧化物为0.419 t/a,其中有组织排放量为0.419t/a、无组织排放量为0 t/a。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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