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英德市新建陂电站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1月06日至2026年01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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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英德市新建陂电站改造工程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清远英德市清远市英德市横石水镇横石社区 |
建设单位 | 英德市淼能水电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英德市新建陂电站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清远市英德市横石水镇横石社区,发电厂房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度48分12.192秒,北纬24度22分8.001秒;拦水闸坝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度48分14.272秒,北纬24度22分8.609秒。项目为技改、扩建项目,发电厂区总占地面积为500m2,总投资1168.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79万元,拟在现有场地内进行改造,不涉及横石水的水体工程及扰动,主要改造内容为:更换3台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扩容至3×320kW=960kW,充分利用横石水通过明渠引水式发电,设计引用流量28m3/s;对场地内的压力前池、水轮机进水流道、尾水渠及电站前池进水口等引水工程进行优化改造及清淤,不涉及拦河闸坝等水体水工建筑物改造;拆除部分破旧构筑物(发电站房外部破旧露台及升压站围墙),修缮加固2栋发电站房,升级配套电力变压及电气设备,改造后输电线路仍为10kV,以10kV线路一回“T”接至附近农网10kV线路后上网。项目建成后设计发电取水量为107万m3/年,总发电量增加至287.80万kW·h/年。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保持员工4人,年工作300天,年发电时长由2390小时增加至2998小时。员工均不在厂区食宿。 距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项目东北侧10m的星河华庭居民区。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恒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水环境影响主要为水文情势影响和地表水水质影响。①水文情势影响: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引水口及尾水道等站内水工构筑物需采取预留土坎、土石围堰形式进行施工导流,导流时段为枯水期;同时施工期不涉及水体工程及扰动,施工导流施工周期较短,导流结束后围堰拆除影响即消失,对地表水水文环境影响很小。②地表水水质影响:地表径流废水(地表裸露雨天冲刷导致地表泥土随雨水流失产生含泥沙废水)通过尾水渠进入下游河道,由于厂区占地面积较小,地表植被覆盖率较高,裸露地表较少,雨天雨水冲刷地表产生的含泥沙废水较少,对周边环境影响较低;混凝土搅拌机清洗废水通过设置1个二级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合,不外排;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泥浆废水通过设截水沟+无衬砌沉淀池+集水坑进行沉淀处理后,上层清液可回用于工程扬尘洒水用水、混凝土沙石搅拌等生产用水。因此在落实上述水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施工期间不会对周边地表水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二)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通过采取“①土石方施工扬尘:构筑物拆除时采用手工拆除,减少产尘量,采取喷洒水防尘;②砼拌和粉尘:水泥输送选择螺旋输送机、管道接口密封,砼拌和采用自动化拌和楼并进行密封,施工区域采用喷淋洒水抑尘;③施工期运输扬尘:运输物料适当加湿或采取覆盖措施,运送散装水泥车辆储态环境保罐保持良好密封状态,运送袋装水泥必须覆盖封闭,定期清洗车辆,控制护措施运输车辆行驶速度;④施工场地扬尘:设置水喷淋设施,定期开启喷淋装置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⑤施工机械废气: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机型,选用较高质量燃油,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保持发动机正常、良好状态工作”等措施进行防治后,项目施工扬尘、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排放产生的废气、焊接烟尘、弃土运输粉尘淤泥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本项目施工期的噪声污染主要为施工机械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科学规划施工计划,避免高噪设备同步作业;严控作业时间为6:00-12:00、14:00-22:00,夜间施工需办许可证并治噪;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与工艺(如液压工具替代气压工具);开挖、运输等作业需规划时段,避开周边休息时间;落实设备维保、严禁超负荷运转、限制高噪机械使用,管控运行噪声”等措施进行防治以及距离衰减后,项目各施工阶段可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表1的昼间标准限值(70dB(A))、夜间标准限值(55dB(A))且项目周边敏感点(星河华庭小区)的昼间噪声预测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四)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弃土石方依托管理部门指定的市政弃渣场消纳;清淤淤泥应先对底泥(淤泥、壤土)取样进行危险废物鉴别,根据鉴别属性进行处置:如果鉴别属性为危险废物,本评价要求,在确定合理的处置方案前,不得开展清淤工作,且淤泥需按照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要求进行管理;如果鉴别属性为一般固体废物,清淤底泥干化后及时清运,通过农田利用方式处置;建筑垃圾(工程下脚料、废旧的钢材、钢管、红砖、包装袋、木材及废混凝土等)尽可能重新利用,无法利用的运至指定地点填埋;沉淀池沉渣回用于混凝土拌合生产;隔油沉淀废油渣和废矿物油经密闭桶装收集后移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桶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因此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的处置,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五)本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对陆生生态环境、水生生态环境、底栖动物、鱼类、鸟类、两栖、爬行动物以及兽类产生的影响,通过采取“①主体工程:强化组织领导与宣传,落实水保措施、监理制度及档案管理;严控用地红线,减少地表扰动;大规模基础开挖回填安排在枯水期,暴雨期间减少或暂停开挖。②临时工程:结合地形平整场地,严控用地边界;表土集中堆存并覆盖防护,严禁材料乱堆;施工后按设计开展临时占地绿化,加强沿线植被建设,兼顾景观协调性。③陆生生态:严控施工占地,设警示牌规范施工范围,加强人员教育与管理;保存剥离表土用于场地恢复,选用乡土物种及原生建群种复绿;设置动物通道。④水生生态:项目不涉及横石水水体工程及扰动,需强化管控;防范设备油污泄漏风险,制定应急预案,保障水体生态安全”等措施进行防治后,本工程施工期对当地生物多样性没有大的影响,本工程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六)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不但会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而且雨水径流将以“黄泥水”的形式排入水体,对水环境造成污染,同时项目区域为广东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因此采取“①发电站房管理区域:主体已草籽护坡;土方开挖遇降雨用彩条布苫盖;②施工营区:周边设100m长0.3m×0.3m砖砌截排水沟;施工后拆硬化、复地貌并撒草籽绿化;③临时道路区:施工结束后复地貌,撒草籽绿化;④临时物料堆放区:物料堆存周期3-5天,雨季缩减暂存规模;堆料用完后平整土地、复地貌并撒草籽绿化”等措施进行防治和建设单位施工期间应做好相应的生态建设及水土保持措施。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本项目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对陆生生态环境、对水生生态环境、对坝址下游灌溉、生态流量及居民生活的影响、最小生态下泄流量影响以及水土流失影响,通过采取“建设单位采用在压力钢管进水控制阀前安装泄流钢管,并在泄流钢管上安装控制阀,通过调节阀门开度控制下泄流量,保证生产流量下泄,以满足最小下泄流量1.805m3/s;①陆生生态保护措施:保障生态下泄流量,满足河岸植被用水;强化厂区绿化及管护,做好森林防火;加强职工环保宣传,禁止破坏砍伐植被;保护电站植被,为野生动物提供生存保障;严禁非法捕猎,加强宣传提升保护意识。②水生生态保护措施:通过现有设施泄放1.805m3/s最小生态流量,取水口配监测设施;运营期落实基流要求,深化调度机制,保障枯水期流域生态需水。建章立制,防污染,设鱼类应急救护机制;执行禁渔制度,加强渔业管理,防控生物入侵。③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打击毒/炸/电鱼,禁污染性水面养殖;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保护意识;设禁渔期/区,实行捕鱼准入,限网目、取缔有害渔具,保护幼鱼。④电站运行方式:优先用横石水发电,保障防洪、灌溉及下游生态流量;发电取水不超2998小时/年对应水量,余水107万m3/年,优先保下游生态用水”等措施进行防治后,项目运营期可减小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本项目运营期对地表水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有①对河流水质影响:发电站建成已近40年,水质已趋于稳定,本项目扩容改造后水体经过水轮机及发电机组发电后产生的尾水,基本不含污染物,河道水质基本保持原有状态,对原天然河道的水质影响不大。②对压力前池蓄水水质影响:根据现场踏勘,本工程附近主要污染源为日常生活污水;工程河段沿途两岸居民生活污水灌溉农田及山林,不直接排入河流,基本不会对工程河段水质造成不利影响,且根据水电站河流上下游地表水水质监测数据可知,河流水质监测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同时压力前池蓄水区水质未发生富营养化的状况。③对泥沙的影响:电站拦河坝址处的泥沙主要来源于降雨对坡面的侵蚀及流域内的水土流失,该现象在汛期雨量集中的季节尤为明显,但根据现场踏勘,电站涉及的山区性河流河段河岸植被覆盖率较高,未发现明显水土流失,河水清澈且河岸、河床稳定;电站引水渠前端及沿途已设冲沙闸,坝体也配套有冲沙孔,在向下游泄放生态流量时可同步冲沙,运行中还会加大汛期排水量保障取水口正常取水;泄洪冲沙期间虽有大量泥沙下泄增加下游河段浊度,但该过程通常3~4日即可结束,水体恢复清澈,对河道冲刷影响较小,同时加强流域水土保持及水土流失工程治理,因此本项目正常运行后,蓄水区泥沙沉积量小,出入库泥沙动态变化不会造成河道明显冲刷或淤积,对坝下至厂房减水河段等核心区域及整体河道生态功能的影响可控。④对生态用水的影响:根据现场踏勘及监测结果,坝后下游河段无工业与生活取水口、排水口,非农忙期项目取水需优先保障农业用水,且该河段无通航等功能需水及河道外生态补水需求;减水河段水质良好,虽无鱼类重要生境但有小型鱼类,需保障基本生态流量防断流,而当前河段未出现断流,大坝右岸的下泄闸可实现日常生态下泄水调控,故该河段生态用水核心为维持水生生物系统稳定。⑤其他水环境影响:现有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回用于周边绿化灌溉,本项目不新增废水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小。 项目另外还通过采取“生态流量保证;完善水库调度方式;水生生态保护措施;优先采用引用水源横石水进行发电,切实保障防洪、灌溉所需流量及大坝下游河道生态流量前提下取水发电;加强蓄水区水环境管理”等措施进行防治后,项目运营期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地表水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 (三)本项目电站生产设备运营期间不产生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四)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水轮发电机组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污染源强90~95dB(A),通过采取车间墙体隔音、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因此本项目改造后电站设备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 (五)本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是废矿物油泄漏进入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对其造成污染。项目重点区域为危险废物暂存间,拟采取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废矿物油地面漫流及垂直入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情况发生;电站已运行多年,根据目前周边植被生产状况,项目区域土壤未出现盐化、酸化或碱化现象;同时本电站坝高较低,规模较小,对下游的横石水水位影响不大,也不会对两岸的地下水造成大的不利影响,主要造成坝址上游地下水水位略有提高,没有改变河流两岸山区丘陵、地下水补给河流的基本流向。因此项目建成后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后对土壤及地下水影响不大,不会对周边土壤原有生态功能和地下水造成重大不可逆影响。 (六)本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打捞垃圾经收集后直接用作周边绿化覆土,并定期对垃圾临时收集点进行定时消毒、杀虫、除臭,以免散发恶臭,滋生蚊蝇;废矿物油、废包装桶和废抹布及手套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三、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运营期间无生产废气、废水产生,不涉及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四种主要污染物。因此,本项目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