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优耐斯新材料(英德)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支塑料软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3月20日至2026年03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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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优耐斯新材料(英德)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支塑料软管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英德市东华镇清华园中区工业大道以东、横四路以北地块二英德(东华)万洋众创城产业集聚区项目02地块一期工程D2-09厂房 |
建设单位 | 优耐斯新材料(英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优耐斯新材料(英德)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支塑料软管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英德市东华镇清华园中区工业大道以东、横四路以北地块二英德(东华)万洋众创城产业集聚区项目02地块一期工程D2-09厂房,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度42分16.6968秒,北纬24度13分16.6296秒。项目性质属于新建,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租用一栋已建成的5层厂房(含天面)进行建设,占地面积1296平方米,建筑面积6783.82平方米,年产塑料软管8000万支。 项目劳动定员30人,实行1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厂区内不设食宿。 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永久基本农田、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保护目标。 |
环评机构 | 天玑环境技术(广州)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已建成的厂房进行生产,无需另行建设,仅进行设备安装和调试,故施工期基本无废水废气产生,仅设备安装和调试过程中会产生噪声,但是设备安装调试时间短,且施工期间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将随安装调试结束而消失,因此施工期对环境及周围敏感点影响极小。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本项目运营期调墨、印刷、光固化、清洗工序废气(总VOCs、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半密闭型集气罩收集,焊接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包围型集气罩收集,拉管、注头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经密闭负压车间收集,一并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一根2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分切、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产生量较少,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且因其排放量极少,故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项目有组织排放:①通过排放口DA001排放的废气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总VOCs有组织排放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中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第Ⅱ时段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厂界总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二)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冷却水水质简单,不添加任何药剂,定期更换水经捞渣,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清远华侨工业园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清远华侨工业园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三)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注头机、印刷机、拉管机、焊接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65~85dB(A),通过采取车间墙体隔音、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四周的厂界昼间和夜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中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统一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包装废料、注头不合格品经统一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机油、废机油桶、废UV油墨桶及废调墨油桶、废含油墨抹布及手套、清洗废水、废印版、废活性炭妥善收集后交由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企业新建后项目运营期对土壤、地下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危废间、化粪池、丙类仓库等仓储区域,以及丙类车间等生产区域。但项目厂区地面已硬化,地面不存在断层、土壤裸露等情况;厂区按雨污分流设计,主要生产设备均在厂房内生产,无露天堆放场;车间设有防渗层且项目产生的废气经过有效处理后排放量不大,不属于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另外通过采取“设置防渗区:根据不同类型的污染源及相关要求分别设置重点、一般及简单防渗区;源头控制方面:加强生产设备维护,减少污染物泄漏,管线优先在地上敷设,便于早发现、早处理;末端控制方面:污染区地面做防渗处理,收集滞留污染物,分类处置(事故废水入应急池);应急方面:完善环境风险应急措施与预案,发现地下水受影响立即启动应急,减少污染;监控方面:加强巡查,雨天重点检查渗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防渗层完整”等措施进行防治后,项目运营期对地下水、土壤有影响的各个环节均能得到良好控制,不存在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途径,对地下水和土壤的影响较小。 (六)本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重点是防止事故发生,防止事故产生的污染物直接进入环境。通过采取“制定大气、地表水及地下水等各类风险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规范;加强员工安全、环保及风险事故安全教育;增强职工风险意识,使其掌握相关知识技能,遵守规章,了解风险与应对措施;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进行防治后,项目的环境风险影响将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三、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建成后项目废水排放至清远华侨工业园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故项目废水中的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纳入清远华侨工业园中区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指标内,项目不另设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建成后全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为0.1256t/a,其中有组织0.0576t/a,无组织0.0680t/a。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