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英德110千伏辉仙乙线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6月03日至2026年06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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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英德110千伏辉仙乙线改造工程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横石塘镇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
项目概况 | 清远英德110千伏辉仙乙线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线路途经清远市英德市横石塘镇、英红镇(起点:东经113度21分11.605秒,北纬24度17分44.126秒;终点东经113度22分16.507秒,北纬24度16分04.669秒)。本工程总占地约15000平方米,其中输电线路永久占地3000平方米,为新建塔基占地;临时占地12000平方米,为新建塔基施工、牵张场和原有塔基拆除等临时占地;总投资12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变电工程:调整220kV辉鸿站与110kV仙桥站的110kV出线间隔(即 110kV 辉仙甲线间隔要改造为 110kV 辉台线间隔、110kV 辉台线间隔要改造为 110kV 辉仙甲线间隔)。(2)线路工程:①110千伏辉仙乙线改造工程:新建A1塔,新建110千伏单回线路跳通110千伏辉仙甲线#27,接入110千伏仙桥站。新建单回架空线路长1×1.0公里,更换110千伏辉仙乙线辉鸿站构架至A1塔段、110千伏辉仙甲线#27-仙桥站构架段导线。②110千伏辉台线(辉鸿侧)改接入仙桥站线路工程:自110千伏辉台线#17新建110千伏单回线路跳通110千伏辉仙乙线#18,接入110千伏仙桥站。新建单回架空线路长1×0.1公里,更换110千伏辉台线辉鸿站构架至#17塔段、110千伏辉仙乙线#18-仙桥站构架段导线。③110千伏辉仙甲线(辉鸿侧)改接入台泥站线路工程:自110千伏辉仙甲线#26新建110千伏单回线路跳通110千伏辉台线#18,接入110千伏台泥站。新建单回架空线路长1×0.9公里。本期工程架空线路新建铁塔8基,新建线路段导线截面采用1×400平方毫米的铝包钢芯铝绞线。 本项目线路沿线存在6处电磁环境保护目标,其中新建线路2处,更换导线段线路4处:英红镇红桥公园北侧居民房①(110kV电缆线路西南侧3m)、英红镇红桥公园北侧居民房②(拟建110千伏辉仙乙线改造工程线路(更换导线段)跨越)、英红镇红桥公园北侧居民房③(拟建110千伏辉仙乙线改造工程线路(更换导线段)西南侧约10m)、英红镇红桥公园北侧居民房④(拟建110千伏辉仙乙线改造工程线路(更换导线段)西南侧约10m)、英红镇红桥公园北侧居民楼(拟建110千伏辉仙乙线改造工程线路(更换导线段)西南侧约22m)、英红镇X381居民楼(拟建110千伏辉台线(辉鸿侧)改接入仙桥站线路工程新建线路东侧约33m)。 |
环评机构 |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空气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道路定期洒水抑尘、清扫路面,降低车速,设置围挡等。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运营期:本项目营运期间无废气排放。 根据《报告表》分析,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减轻施工期、运营期废气污染,不会对周围空气产生明显影响。 (二)地表水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周边植被浇灌、场地洒水降尘,施工期间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运营期:本项目营运期间无废水排放。 根据《报告表》所述,项目水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基本可行。 (三)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本工程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输电线路施工时各种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选用满足国家相应噪声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保养和维护、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施工机械、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等措施后,施工场界噪声均能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的要求。 营运期:(1)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2)在满足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导线对地高度,降低线路运行产生的噪声影响。确保排放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1类、2类、4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杆塔拆除产生的旧铁塔构架、导线、金具等交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理;工程废料、废旧基础等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后交由城市管理部门统一处理;弃土外运至政府指定的消纳场进行处理;施工场地内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就近租住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一并纳入其租住民房的垃圾收集系统。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固体废物。 根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五)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本项目线路施工期间无电磁环境影响。 运营期:合理选择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严格控制导线对地最小距离,选择合适的线路型式、架设高度、杆塔塔型、导线参数、相序布置等,运行期做好维护,输电线路及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限值要求。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对于临时占地所破坏的植被,应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施工人员对植被的践踏和损毁,合理堆放弃土、弃渣,施工完毕后及时对裸露的场地进行硬化和复绿。 营运期:本项目线路运行期间,没有产生地表扰动,对生态环境几乎无影响,建设单位将定期对线路周边绿化进行养护。 二、总量控制指标 无。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