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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广东翔鹰化工有限公司气雾剂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 2026-06-25 10:22
  • 来源: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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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翔鹰化工有限公司气雾剂生产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6月25日至2026年07月0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金子山一号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8号综合窗口,邮编:513000

  联系电话:0763-222036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翔鹰化工有限公司气雾剂生产线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

清远市英德市东华镇清远市华侨工业园精细化工区

建设单位

广东翔鹰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翔鹰化工有限公司气雾剂生产线改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英德市东华镇清远市华侨工业园精细化工区广东翔鹰化工有限公司用地范围内,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度39分32.290秒,北纬24度11分48.410秒。项目性质属于改建,利用厂内现有地块,不新增用地,改建后全厂占地面积仍为52524.27平方米,建筑面积仍为27664平方米。总投资800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本次改建内容为:拟将甲类厂房2内的3条气雾剂生产线调整至甲类厂房5并进行自动化升级改造,专用于生产家庭用品气雾剂(卡式炉气)生产,同时拆除甲类车间5现有项目的2万吨/年木器漆生产线,并对现有年产家庭用品气雾剂500万罐生产线产能进行调整,调整后全厂产能为产家庭用品气雾剂100万罐/年、罐卡式炉气400万/年、木器漆2万吨/年。
   现有项目员工200人,改建项目不新增员工,从现有项目内调配2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夜间不生产。厂内不设食宿。
   距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项目厂界东侧317米处的坣下新村。

环评机构

广州怀信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无土建施工,仅需对项目生产的相应机械设备进行安装和调试;建筑施工过程中场界噪声等效声级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将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因此施工期对环境及周围敏感点影响极小。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本项目运营期
本项目卡式炉气气雾剂灌装生产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NMHC经双层密闭空间及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离线脱附)装置”处理达标,由1条15m高排气筒2(DA002)排放。离线脱附装置产生的NMHC依托现有项目1条15m高排气筒17(DA017)排气筒排放。未收集到的废气呈无组织形式排放。
项目有组织排放:①通过排放口DA002、DA017排放的废气经处理后,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生活污水,改建项目水浴检测槽中水不与物料接触,循环使用,不外排。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三)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分散机、灌装线等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65~80B(A),通过采取车间墙体隔音、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四周的厂界昼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且项目周边50米范围无声环境保护目标,运营期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生活垃圾;废包装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妥善收集后交由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项目运营期对土壤、地下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罐区地下储罐、固废堆场、丙类生产车间以及甲类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等区域。项目厂区地面采取硬底化,地面不存在断层、土壤裸露等情况;厂区按雨污分流设计,主要生产设备均在厂房内生产,无露天堆放场;车间设有防渗层且项目产生的废气经过有效处理后排放量不大,不属于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另外通过采取“设置防渗区:根据不同类型的污染源及相关要求分别设置重点、一般及简单防渗区;源头控制方面:加强生产设备维护,减少污染物泄漏,管线优先在地上敷设,便于早发现、早处理;末端控制方面:污染区地面做防渗处理,收集滞留污染物,分类处置(事故废水入应急池,化学物料交资质单位);应急方面:完善环境风险应急措施与预案,发现地下水受影响立即启动应急,减少污染;监控方面:加强巡查,雨天重点检查渗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防渗层完整”等措施进行防治后,项目运营期对地下水、土壤有影响的各个环节均能得到良好控制,不存在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途径,对地下水和土壤的影响较小。
(六)本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重点在防止发生事故,防止事故产生污染物直接进入环境。通过采取“制定大气、地表水及地下水等各类风险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规范;加强员工安全、环保及风险事故安全教育;增强职工风险意识,使其掌握相关知识技能,遵守规章,了解风险与应对措施;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措施进行防治后,项目的环境风险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三、总量控制指标
1.水污染物总量控制
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水浴检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无需另外申请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2.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
企业改建后整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为3.859t/a(其中有组织1.965t/a,无组织1.894t/a);因企业现有项目挥发性有机物许可量为4.192t/a(其中有组织部分3.029t/a,无组织部分1.163t/a),较基准合法排放量削减了0.333吨/年,故无需另行申请总量指标。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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