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晟金塑业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5亿个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8月28日至2026年09月0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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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晟金塑业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5亿个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英德市东华镇清华园中区工业大道以东、横四路以北地块四D4-06-01厂房 |
建设单位 | 广东晟金塑业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晟金塑业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5亿个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清远市英德市东华镇清华园中区工业大道以东、横四路以北地块四D4-06-01厂房,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度42分4.251秒,北纬24度13分18.631秒。本项目性质属于新建,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厂区为1栋生产厂房(5层),厂区总占地面积约为12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778.09平方米,主要从事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年产2亿个化妆品瓶盖、3亿个日用塑料制品。 项目设劳动定员5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项目年工作时间300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年生产时间2400小时,夜间不生产。 项目500米范围内环境敏感点为西北面220米的三分场五队。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共融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现有厂房内进行建设,施工期仅为简单的设备安装和调试,施工期短,且施工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本项目运营期注塑、印刷产生的有机废气车间密闭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30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混料粉尘及破碎粉尘、模具维修产生的粉尘、超声波焊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均无组织排放,因其排放量较少,故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项目有组织排放:通过排放口DA001排放的废气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总VOCS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中的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Ⅱ时段限值;甲苯、乙苯、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乙醛、甲基丙烯酸甲酯、氯苯类、二氯甲烷、酚类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总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的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注塑过程间接冷却循环利用更换污水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清远华侨工业园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值后,经废水排放口(DW001)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清远华侨工业园中区污水处理厂做进一步处理。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三)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各类泵、混料机、碎料机、焊接机、车床、空压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65~85dB(A),通过采取车间墙体隔音、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四周的厂界昼间和夜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统一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收集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桶、废印刷版、含油废抹布、废饱和活性炭、废机油、废模具、含油金属屑经分类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 (五)项目运营期对土壤、地下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原料仓库、危废暂存间、废水收集管道,以及车间等生产区域。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厂房地面全部做好硬底化,地面防腐防渗措施良好,因此本项目不存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途径,对土壤、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六)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重点在于防止发生事故,防止事故产生污染物直接进入环境。对原料包装桶等加强维护及检查,减少泄漏风险;对事故废水要及时采取措施收集至事故应急池(项目设地埋式事故应急池300立方米),防止排入外环境;按要求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泄漏影响地下水和土壤。若发生可挥发性化学品泄漏等影响大气环境时,应加强通风,并迅速切断泄漏源;火灾爆炸等产生的事故废水应按要求先收集后排入事故应急池,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不直接外排,保证火灾时事故废水不会对附近水环境产生影响。项目应建立事故救援系统,按企业、园区、社会联动三级分别制定事故应急预案。以上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系统要列入“三同时”检查内容。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三、总量控制指标 1.水污染物总量控制 项目外排的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清远华侨工业园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无需再申请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2.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 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指标为1.9823吨/年(其中有组织1.2744吨/年,无组织0.7079吨/年)。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