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为未批先建,无任何新建厂房、土建工程,施工期主要为安装洗涤设备及设置废水处理设施,因施工期较短,工程量较小,故施工期间生活污水、废气、固废等污染极少,本环评不做具体分析。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生活污水及洗涤废水经“AO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度假村现有人工湖稳定调节,通过现有废水排放口(现有污水排放口编号:WS-00117)排入项目北面的崩岗河(Ⅲ类)。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扩建项目锅炉废气经麻石水幕除尘脱硫+布袋除尘装置二级处理后达标到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排放限值后由高度不低于30m的排气筒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噪声特征以间歇性噪声为主。本项目通过经防振、减振以及间墙体、厂界围墙等防治措施处理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一般固废:员工生活垃圾,洗涤剂的废包装袋等,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拉运清理。 锅炉燃灰:炉灰、炉渣等,定期清理,外售给制砖厂用作原料。 废水处理站:过滤污泥干化后外运。 5、总量控制指标 扩建项目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分别控制在0.089吨/年,0.38吨/年以内;废水污染物COD、氨氮总量指标分别控制在0.81吨/年,0.09吨/年以内。具体指标由生态环境部门核准、调节划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