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清环英罚告〔2020〕27号
  • 2020-12-03 11:5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清环英罚告〔2020〕27号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英德市星飞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8MA4X7AR95T

经营者:罗业星

详细地址:英德市九龙镇九龙居委

  2020年10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英德市星飞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投资30万元人民币在英德市九龙镇大陂村工业园建设一条石材破碎生产线。

  以上事实,有《清远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笔录》、《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及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和《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清远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清环〔2019〕352号)附件:1.清远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一、环境管理部分序号1中:建设项目未建成 处1%以上到2%以下罚款”的裁量标准。我局拟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拟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公司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你公司如果要求听证,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局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你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人:林锦   电话:0763-3166306

  地址:英德市光明路47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三楼

  邮政编码:513000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主办 : 英德市人民政府  承办 : 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 : 4418810020  粤ICP备09167971号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站长统计

公安网备44188102000078号   地址:英德市金子山大道一号路新行政中心综合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