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清环英听通〔2025〕1号
当事人名称:英德市鸿泰玻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81678882318Y
地址:英德市连江口镇大樟工业园厂区
你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对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一案(清环英德罚立听告〔2025〕13号)提出听证要求,我局决定于2025年9月16日9时00分在英德市光明路47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十楼会议室公开举行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由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蓝炫雾担任听证主持人,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执法股一级行政执法员陈振杰担任书记员。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法制监督股副股长陈耀明、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执法股三级主办陈伟红担任听证员。
如你公司认为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其回避。申请听证主持人、书记员回避的,在2025年9月11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
申请延期举行听证会的,在2025年9月11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若无正当理由缺席,视为你公司放弃听证权利,听证终止。
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
注意事项:
1.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在听证会举行前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
2.携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证据材料。
3.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并事先告知我局联系人。
联系人:李诗茵
陈耀明
联系电话:0763-2222075
单位地址:英德市光明路47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