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环英责改〔2026〕21号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当事人名称:英德市青塘镇世旬农场
经营者:范世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881MA4YD4PR7Q
地址:英德市青塘镇青南村牛圩塘村片马安山
2026年5月12日,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你农场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时,你农场停止养殖,现场无存栏猪只。经查明,你农场于2026年2月28日至3月2日对猪舍进行洗栏,3月2日约13时,你农场建设在猪舍西北面的养殖粪污收集管网出现有破损的情况,养殖粪污收集管网内的洗栏废水随着破损处泄漏到猪舍西北面的地面后,随着雨水管网排放到西北面的沟渠,最终流向马鞍山下游的水沟里。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明:
证据一:英德市青塘镇世旬农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881MA4YD4PR7Q)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英德市青塘镇世旬农场有关信息情况和主体资格。
证据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2441881MA4YD4PY7Q002Y)复印件。证明:英德市青塘镇世旬农场为纳入排污登记管理的农场,排污登记回执有效期限为2025年03月26日至2030年03月25日。
证据三:2026年5月12日《清远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笔录》和现场检查照片及视频。证明:2026年5月12日,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英德市青塘镇世旬农场进行了检查,英德市青塘镇世旬农场经营者范世旬陪同了检查。
证据四:2026年5月12日,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英德市青塘镇世旬农场经营者范世旬进行调查询问制作的《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证明: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农场养殖粪污收集管网内洗栏废水随着破损处泄漏到猪舍西北面地面后,随着雨水管网排放到西北面沟渠,最终流向马鞍山下游水沟里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查明违法事实。
证据五:英德市青塘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出具的《关于英德市青塘镇世旬农场生猪出栏情况》。证明:英德市青塘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对英德市青塘镇世旬农场生猪出栏情况进行了核定。
证据六:信用中国信用查询截图。证明:英德市青塘镇世旬农场近二年无同类违法行为情况(不含本次)。
证据七:《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送达地址及方式确认书》。证明:英德市青塘镇世旬农场对相关文书的送达地址及方式进行了确认。
你农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九条“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应当及时对畜禽粪便、畜禽尸体、污水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防止恶臭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五条“从事畜禽规模养殖应当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避免造成环境污染。”的规定。
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二)从事畜禽养殖活动或者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条“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的规定,现责令你农场立即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
我局将对你农场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农场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你农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清远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