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部门、各镇(街):
现将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子政务平台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清发改收费[2017]3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