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发改〔2017〕57号
关于英德君廷岛一期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英德君廷岛一期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的备案申请》收悉。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办法》和《清远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研究,现就你公司管理的君廷岛一期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管理的君廷岛一期,前期物业服务费用采取包干制,按一级物业服务标准管理。经成本测算,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同意君廷岛一期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带电梯高层住宅按不超过1.78元/m2.月(含电梯及二次供水设施日常运行维护费)的标准收取。
二、你公司应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协议,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并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将服务等级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进行公示,自觉接受业主监督和有关管理部门的检查。物业服务收费的标准按规定在建设单位有关信息公布栏和签订购房协议时应同时向业主公示。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