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项目库成员单位:
根据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作用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稳价惠民工作的通知》(清发改收费[201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控时间
2017年1月20日至1月25日,共5天(可根据市场价格情况进行调整)。
二、参与单位
英德市果菜副食品公司建设路门店、英德市果菜副食品公司光明路门店、英德市军田种养专业合作社、英德市储备粮管理公司(共4家)。
三、调控品种
《家常农副产品目录(第一批)》(粤价[2011]78号)。
四、调控方式
本次调控以“义务调控”为主,调控价格执行政府调控协议价,调控期间参与调控的项目单位每日的供应、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政府调控协议价。政府调控协议价参照调控前5天同类品种的市场平均价制定。
五、资金保障
本次调控采用“先控后补”方式给予适度补贴,所需资金由财政部门价格调节基金保障,可在《关于下达2015年度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三项建设”项目补贴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清财综[2016]41号)已经明确与本级价格调节基金统筹使用的结余资金中列支。参与的项目库成员单位要保留原始凭证及数据,活动结束后按照实际发生数结算。各项目库成员单位应按要求每天填好《销售环节项目单位调控情况报表》,内容包含:一是参与调控的时间;二是销售调控的农副产品情况,具体包括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平均价差幅度、让利金额等。
六、监督管理
1、监督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供销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共同组织实施好“稳价惠民”这项工作。
2、考核部门:聘请第三方机构现场检查并收集相关凭证进行结算。
英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