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清财社〔2015〕96号)和《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9〕211号)规定,拟对我市12家企业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按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办法》有关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现对申请补贴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天(2020年4月17日—2020年4月19日)。若有异议的,请通过电话或邮件向我局人力资源就业服务中心举报或反映。
受理电话:2222010
受理邮箱:rsj2222010@163.com
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公示名单(第四批).xlsx
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