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投诉旅游企业名称:洞天仙境风景区
投诉内容:何先生于4月5日到洞天仙境风景区游玩,在该处停车1小时,被收取10元停车费,市民认为停车收费不合理。
处理结果:经英德市旅游局工作人员核查相关文件,英德市发改局于2016年4月份批复洞天仙境风景区可设立停车收费,批文号为“英发改局【2016】24号”,该景区同时提供了手撕发票。英德市旅游局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何先生进行了解释。
2、被投诉旅游企业名称:宝晶宫风景区
投诉内容:魏女士于4月4日到英德市宝晶宫景区游玩,但该景区因市民在网上购票而不给予市民门票,只给了收据(可进入景区游览,但魏女士表示需门票作为纪念),魏女士认为不合理。
处理结果:经英德市旅游局工作人员协调,已督促景区方面将门票以快递的方式寄给魏女士。
3、被投诉旅游企业名称:宝晶宫天鹅湖度假酒店
投诉内容:吕先生于4月9日晚入住宝晶宫天鹅湖度假酒店的房间,发现房间空调内无法正常使用,多次向该酒店反映要求立即解决,但到退房的时候该酒店仍未处理好空调问题,吕先生认为该酒店没有提供应有的服务,提出该酒店管理方给予合理解释并退款的要求。
处理结果:经英德市旅游局工作人员调处,宝晶宫天鹅湖酒店负责人于4月12日致电投诉人吕先生道歉,并承诺向吕先生赠送本次同等消费项目供下次前往免费享用。吕先生表示接受该处理方式。
4、被投诉旅游企业名称:观光旅行社
投诉内容:陈先生于4月10日在英德市观光旅行社花费2398元购买了双飞旅游体验,而当市民随团搭乘飞机去到目的地后,市民行李较多需要托运,而当市民拿到行李后,导游已带领其他团友前往酒店。其后陈先生联系该导游,认为导游没有带领他前往酒店之余,还在电话联系中恶意中伤本人。陈先生要求旅行社对该名导游给予处罚,并要求该旅行社与他协商赔款事项。
处理结果:英德市旅游局工作人员立即督促观光旅行社联系海南地接社为投诉人支付1000元的赔偿费用并道歉。经回访,投诉人陈先生愿意接受该处理方案。
5、被投诉旅游企业名称:英西峰林胜境
投诉内容:林先生一行人于5月14日到英西峰林胜境游玩(购票:50元/人),进入景点后认为没有什么景色可供游览观赏,觉得现实与宣传相差太远,林先生表示影响了游玩心情,非常失望。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景点的管理,并要求英西峰走廊景区致电给市民道歉。
处理结果:经英德市旅游局工作人员协调,景区管理人员已向投诉人林先生致电解释,并适当退还一定的门票费用,林先生表示接受。
6、被投诉旅游企业名称:宝墩湖湖山温泉度假村酒店
投诉内容:梁女士在网上订购了宝墩湖湖山温泉度假村酒店的住房,订购的是四房别墅。其后梁女士到该酒店发现,认为她订购的四房别墅与网上订购的酒店描述不一致,梁女士认为该酒店欺骗消费者。要求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酒店欺骗消费者的问题,并协助市民要求该酒店对其进行赔偿。
处理结果:经英德市旅游局工作人员协调,企业方面已将投诉人消费金额全部退还。同时,英德市旅游局已督促景区管理方务必加强管理,确保网络营销产品必须与实际相符,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7、被投诉旅游企业名称:石景地下河
投诉内容:萧先生于6月3日到石景地下河风景区游玩,售票人员称可提供收据,但拒绝开具发票。要求相关部门处理该景区不开发票的问题。
处理结果:经英德市旅游局工作人员了解,景区负责人答复因为景区内没有网络,不能连接税务系统现场开具发票。6月5日景区方面已按照萧先生的要求,将开具出的电子发票并发给他。萧先生反馈已收到电子发票并同意解决结果。
8、被投诉旅游企业名称:宝晶宫天鹅湖度假酒店
投诉内容:张女士于6月4日在微商平台秒杀了3张宝晶宫天鹅湖度假酒店的游泳门票,价值9.9元/张,持有消费凭证,该优惠卷的使用期限到2017年9月,但于 6月10日收到该酒店无故退款的通知,市民表此举属于欺骗消费者,要求核查处理该酒店无故退款的问题。
处理结果:经英德市旅游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该营销活动属于企业内部人员分享,已督促酒店方面向投诉人张女士进行解释。经回访,张女士表示接受。
9、被投诉旅游企业名称:奇洞温泉小镇
投诉内容:夏女士于6月25日前往奇洞温泉小镇泡温泉和游玩水上乐园,工作人员以夏女士穿着的不是游衣的缘故拦截其不能进入温泉区;夏女士随后到水上乐园区,但夏女士认为工作人员又再用喇叭对她辱骂。夏女士向奇洞温泉小镇的经理反映问题,但该名工作人员否认该事情的发生,要求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处工作人员辱骂顾客的问题。
处理结果:经英德市旅游局工作人员调解,处理结果如下
1、景区负责人通过电话向夏女士道歉,取得了夏女士的谅解;
2、景区方面对该名态度粗暴的员工按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和教育;3、景区负责人表示将会强化员工礼仪培训,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