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投诉旅游企业名称:九龙小镇
投诉内容:市民刘先生于2018年06月30日在英德市九龙镇九龙小镇景点购票处购票,但工作人员告知市民每天17:00不能使用清远市市民卡购票只能现场现场购票。市民表示市民在当天16:00左右已经到达景区购票处,但并无工作人员告知市民17:00后不能使用市民卡购票,景点购票处亦没有张贴告示。现望核查处理该景点没有公示的问题。
处理结果:市民在清远旅游年卡景区游玩攻略里有公示景区开放时间为8:30-17:00;我局已督促景区在售票窗口加设公示,方便游客及时了解详细信息。
2.被投诉旅游企业名称:浈阳峡风景区
投诉内容:市民吕女士在要出发精选网站订购英德市连江口镇浈阳峡风景区2间房间(398元/间)的门票,门票包括在在景区吃饭免费,但并没有显示需要出示门票才可以吃饭,在游玩的过程中其他一张门票丢失,前往饭厅吃饭时该景区的工作人员表示一定需要门票才可以进入,且需缴122元才能享受该免费用餐,现市民缴122元用餐,市民曾多次与商家协商,商家拒绝。现来电望相关部门协助该市民退费。
处理结果:市民订的房间是景区推出的套餐,即订房入住送餐券等,景区送出的有效票券是在客人登记入住时送出给客人的,客人需要持有效票券才可到有关场所消费,吕女士在游玩过程中保管不善造成票券遗失,餐厅收费消费。经协调,景区认为客人因自己遗失票券导致缴费消费不能由他们承担责任,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如吕女士对本处理结果不满意,建议通过法律等途径解决。
3.被投诉旅游企业名称:大樟沙滩度假村
投诉内容:
处理结果:经沟通协调,度假村对市民本次游玩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歉意。我局已督促度假村改善经营管理并在游泳场所周边增添相应的财物保管提示牌。
4.被投诉旅游企业名称:大樟沙滩度假村
投诉内容:市民何先生反映,
处理结果:度假村对市民本次游玩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歉意并承诺退换共180元的门票费用。我局已督促度假村改善经营管理并在游泳场所周边增添相应的财物保管提示牌。
5.被投诉旅游企业名称:九州驿站
投诉内容:
处理结果:经沟通协调,酒店对梁女士本次入住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歉意并承诺开具消费清单。
6.被投诉旅游企业名称:九龙小镇
投诉内容:
处理结果:旅游年卡在微信平台申领后,会在该平台显示各个景区的具体开放时间。微信显示九龙小镇开放时间为8:30-17:00,同时九龙小镇在景区内也标识了开放时间。因此,景区对市民此次17:00过后不能使用旅游年卡购票游玩表示歉意!
7.被投诉旅游企业名称:宝晶宫天鹅湖酒店
投诉内容:
处理结果:我局通过向李女士、宝晶宫双方沟通了解得知,李女士当天所穿泳衣经现场测试结果表明,染色和池水、波波球无关。现场宝晶宫也对泳衣进行清洗,但因衣料问题无法清理染色。宝晶宫对此表示歉意。经双方沟通协商,宝晶宫表示李女士下次前往酒店会给予优惠体验,李女士也同意此处理意见。
8.被投诉旅游企业名称:宝墩湖湖山温泉度假村酒店
投诉内容:市民潘女士于2018年07月30日16:00入住英德市望埠镇宝墩大道宝墩湖湖山温泉度假村酒店,市民表示入住时发现酒店的卫生环境十分差。墙体出现发霉和布满蜘蛛丝,地面的垃圾也没有清扫。现望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此酒店环境卫生差的问题。
处理结果:我局已对其进行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检查、督促其整改相关问题。
9.被投诉旅游企业名称:宝敦湖半山度假酒店
投诉内容:市民戴兵先生于
处理结果:酒店对市民此次入住造成的损失及伤害表示歉意,并与市民签订协议书,双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受伤产生的医疗费、换药费、拆线等费用共计355元,此事件处理完毕,不会再有后续问题。
10.被投诉旅游企业名称:快乐假期
投诉内容:2018年06年16日,市民华女士在英德市快乐假期旅行社交付了2万元旅行团费准备
处理结果:经多次协商,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我局建议市民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让旅行社退回12800元团费.
11.被投诉旅游企业名称:宝墩湖半山度假酒店
投诉内容:市民陈峰先生于2018年08月初在英德市望埠镇宝敦大道宝敦湖温泉度假小镇英德市宝敦湖半山度假酒店预约付费价值2700元的三房一厅的2803号房,当时房型介绍可住6个大人、3个个小孩,并无提及超出人数需加收费用。因而市民入住 7个大人和7个小孩后,市民主动向酒店的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后,该工作人员要求加收950元的费用。市民支付950元费用的时候,并不清楚具体的收费情况,对方也无告知市民950元费用中的温泉和游泳池为捆绑消费,然而事后市民表示他们并不需要温泉服务。望相关职能部门1、核查处理该酒店乱收费的问题。2、核查处理该酒店捆绑消费的问题。3、要求酒店主管能对收费问题给市民一个合理的答复。
处理结果:度假村表示,根据度假村标准规定每间房入住两大1小,客人在预订房间时已与客人说明入住超出人数的需补票,在陈峰先生办理入住时也有说明超出人数按酒店规定成人补票200元/人,儿童(1.3米以下)150元/人,包含无限次出入公共温泉游泳区域及自助早餐,客人共补了4个成人及1个儿童的套票,共计950元。酒店工作人员表示购买套票时已详细告知客人,客人因个人原因未到其他地方消费,度假村不予退款。
12.被投诉旅游企业名称:宝晶宫
投诉内容:
处理结果:宝晶宫有在景区入口、停车场入口等多个位置设置收费标识,且该收费已经由英德市发改局备案,属合法收费。所以不存在“无明码标价”现象。
13.被投诉旅游企业名称:宝墩湖半山度假酒店
投诉内容:市民通过途家APP看到英德市望埠镇宝敦大道英德市宝敦湖半山度假酒店在该平台上放上一张四面环湖的别墅房的宣传图片,因而下单订房后于
处理结果:酒店表示该4801号房为业主自主通过其他途径在途家APP发布信息招揽游客,不属酒店管理。对于平台宣传图片、信息与实际不符,我局已告知酒店并督促其及时更新与实际相符的相关平台宣传图片、资料,且对于业主类似通过其他途径招揽游客的行为,也须从实际情况出发,不能弄虚作假。
14.被投诉旅游企业名称:倚峦风吕温泉度假酒店
投诉内容:
处理结果:对于邵女士
15.被投诉旅游企业名称:九州驿站
投诉内容:
处理结果:经双方协调,酒店已退还房费2408元,市民已撤销投诉。
16.被投诉旅游企业名称:九州驿站
投诉内容:市民黄先生反映,对2018081600643的撤诉。市民表示已与商家协商。
处理结果:经双方协调,酒店已退还房费2408元,市民已撤销投诉。
17.被投诉旅游企业名称:彭家祠
投诉内容:市民钱先生于
处理结果:景区对此次使用汽车停车票代替门票事项向钱先生表示歉意,承诺近期会重新排查整改此类事项,搞好景区建设。同时,我局已督促其规范日常操作和管理。
18.被投诉旅游企业名称:宝晶宫
投诉内容:
处理结果:景区当天已将门票费用共计1080元现场退回曾女士,并就此事项向曾女士表示歉意。
19.被投诉旅游企业名称:宝晶宫
投诉内容:
处理结果:经协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宝晶宫同意并已经予以补差价换票处理。
20.被投诉旅游企业名称:宝晶宫
投诉内容:
处理结果:经协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景区对于廖先生购票退款一事,以补差价换票处理(98元/张补10元)。
21.被投诉旅游企业名称:洞天仙境
投诉内容:市民童先生于
处理结果:经沟通协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洞天仙境将85元通过微信平台退回童先生,并对本次事件造成的影响向童先生表示歉意。
22.被投诉旅游企业名称:宝墩湖温泉假日酒店有限公司
投诉内容:市民李娅玲女士公司与酒店协议约定9.14-9.16两晚住宿,已签合同,客服通知9.15晚房被取消。经营者拒不履行合同约定(承诺)的侵权行为。消费金额(元):29700,诉求内容:重作。
处理结果:经协商达成调解协议,酒店会调整客房,李女士及其同事按协议内容继续入住。
23.被投诉旅游企业名称:仙湖温泉度假区倚恋风吕温泉度假村
投诉内容:市民黄女士订了英德市仙湖温泉度假区倚恋风吕温泉度假村的别墅
处理结果:黄女士通过微信平台购买入住
24.被投诉旅游企业名称:九州驿站
投诉内容:
处理结果:庄先生通过旅行社购买九州驿站天门沟+树上温泉+正餐共180元/人的套票,在报团时统一由旅行社收取。九州驿站规定且有标识天门沟景区门票65周岁以上凭证免票,所免的是天门沟单项门票,套票不属单项门票,所以不属免票范畴。此外,天门沟表示旅行社并没有向景区反馈此情况。因此庄先生若需退款需向旅行社提出申请。同时,我局亦督促景区规范日常经营行为,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保障旅游市场秩序。
25.被投诉旅游企业名称:九州驿站
投诉内容:
处理结果:
26.被投诉旅游企业名称:老虎谷漂流
投诉内容:
处理结果:基于当天现场实际情况及为保障游客生命安全,景区最终未允许戴先生进行漂流,对此,景区向戴先生表示歉意。其次,戴先生是与深圳当地旅行社签订协议购买团体票前往老虎谷漂流,具体的退款金额需根据协议内容执行,据了解旅行社已将相应漂流款项35元及其他项目费用退回戴先生。
27.被投诉旅游企业名称:仙桥地下河
投诉内容:市民萧女士于
处理结果:1、据反馈及景区监控视频显示,景区工作人员当时不允许萧女士在景区售票处前倒卖门票,双方情绪较激动,对此工作人员不同意道歉;2、萧女士当场已报警,横石塘派出所进行现场调解,对于侵犯游客肖像权问题,景区工作人员现场已将手机内相关相片、视频删除。对于萧女士提及,后续若出现该相片、视频外泄,我局建议萧女士通过司法途径提出诉求。
28.被投诉旅游企业名称:仙桥地下河
投诉内容:
处理结果:我局工作人员已向余女士、仙桥地下河、倚峦风吕酒店(余女士提及购买的4张景区门票系该酒店住宿捆绑销售内容)及横石塘派出所多方了解情况。现回复如下:1.仙桥地下河工作人员没有不允许余女士凭票入景区行为,据反馈及景区监控视频显示,景区工作人员当时是不允许余女士在景区售票处前倒卖门票;2、余女士当场已报警,横石塘派出所进行现场调解,对于景区工作人员恐吓余女士一事,派出所已作出回复,无恐吓行为。如有异议,我局建议余女士通过司法途径提出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