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惠民殡葬政策的透明度和公众知晓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殡葬权益,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英德市惠民殡葬政策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政策依据。《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英德市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英府办〔2015〕19号)
(二)惠民对象。
1、具有英德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含异地死亡实行火化的);
2、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社会福利院抚养的儿童;
3、驻英德部队现役军人;
4、公安机关经办处理的无人认领遗体。
(三)惠民项目及标准。
1.遗体接运,殡葬专用车(五十铃厢式货车)、英德市内接运。
2.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平板炉)。
3.骨灰寄存,减免1年内寄存费。
4.遗体消毒,对遗体全身消毒。
5.遗体存放,3天内普通冷藏柜遗体存放。
6.遗体告别厅租用,可容纳20-30人的小型告别厅,含丧礼司仪、横幅、挽联、两个固定花圈以及配备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瞻仰台、哀乐播放装置等专用设备。
7.骨灰盒(盅),简易标准型:大云盅(黑色大理石),尺寸21×21(高×宽)cm;赤釉龙凤塔(高温烧制陶瓷)、尺寸53×37(高×宽)cm。
上述所列免费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除费用最高限额为1200 元/具。
(四)办理流程。
符合免费的对象,丧属或丧事经办人凭公安部门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到市殡仪馆领取《英德市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在《申请表》上签名确认免费项目和免费金额,同时提交如下材科:
(一) 丧属或丧事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二) 逝者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 逝者为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社会福利院抚养的儿童出具医院、公安、民政部门相关证明材料。
(四) 逝者为驻英德部队现役军人,需提供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及《军官证》或《学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五) 无人认领遗体,死者身份由公安机关负责核实确认,并出具同意火化证明;发生地的镇(街)民政办填写《申请表》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遗体由市殡仪馆进行火化处理。遗体处理费用按实计算,纳入市财政预算安排。
(六) 丧属或丧事经办人在市殡仪馆内发生的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方可免除,超出规定的标准项目费用自行承担。
(七) 英德户籍在外死亡并在外地办理遗体火化的人员,丧属或丧事经办人凭外地火化证、殡仪馆遗体火化收费发票到户籍所在镇(街)民政办填写《申请表》、提供个人银行存折复印件申领免费资金,按我市殡仪馆免除费用项目标准,报销其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
(五)监督方式。英德市民政局监督电话:0763-6835677 价格收费举报投诉电话:12345、12315
附件:
惠民殡葬政策告知书
现将英德市惠民殡葬政策告知如下:
一、惠民殡葬服务对象
1、具有英德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含异地死亡实行火化的);
2、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社会福利院抚养的儿童;
3、驻英德部队现役军人;
4、公安机关经办处理的无人认领遗体。
二、惠民殡葬服务项目及费用标准
以下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
1.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费用标准英德市区内接运180元/具,农村接运3.5元/具·公里(每具收费不低于120元,以来回程距离计算。);
2.遗体消毒,费用标准每具 100 元;
3.遗体存放(不超过3天),费用标准每具 不超300 元;
4.遗体告别厅(小型告别厅),费用标准每次 400 元;
5.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费用标准每具 200 元;
6.骨灰盒(盅)(简易标准型),费用标准每个 250 元;
7.骨灰寄存(1年内),费用标准每年 70元。
以上惠民殡葬服务项目,每具最高减免金额为 1200元,丧事承办人直接在经办的殡仪馆办理费用减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