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日下午15时30分,在英德市浛洸镇第二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10万元。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相关规定,2019年12月05日,英德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办副主任王莉娟任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市总工会、浛洸镇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的 “英德市浛洸镇第二小学新建教学楼建筑工地“12.03”物体撞击一般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经过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原因、善后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对事故处理建议,并提出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建议。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建设工程概况
英德市浛洸镇第二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工程位于英德市浛洸镇第二小学校园内,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英发资改【2019】35号,工程规模为框架结构,层数五层,总建筑面积5803.13平方米,英德市浛洸镇第二小学与英德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通过招投标的形式签订合同,工程造价11382927.46元。工程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9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5月22日。
英德市浛洸中心小学与英德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于2019年9月2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GF-2017-0201). 英德市浛洸中心小学与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编号:GF-2012-0202)。英德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与英德市盛益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0月6日签订泵车施工安全协议。
(二)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建设单位:英德市浛洸中心小学,地址位于英德市浛洸镇,法定代表人为潘远东,与施工单位签订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监理单位签订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监理安全协议书。
2、施工单位:英德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地址为英城梅花北路,法定代表人吴数苗,注册资金人民币陆佰万元,公司类型为联营,经营范围为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该单位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D344104056),有效期至2021年6月29日,资质类别及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粤)JZ安许证字〔2018〕180077延),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有效期至2021年1月2日。该单位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按规定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与英德市盛益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泵车施工安全协议。
3、监理单位: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原企业名称: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位于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B5栋501、502房,法定代表人颜跃进,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工程咨询;工程造价专业咨询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政府采购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设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饰;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环保工程设施施工;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土石方工程服务;钢结构制造;建筑劳务分包;脚手架劳务分包;建筑物拆除(不含爆破作业)。持有《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编号:E143000188-6/2),有效期至2020年4月17日,资质类别和等级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4、劳务分包单位:英德市盛益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位于英德市英城茶园路东英州大道西新天地一期16座首层59号,属自然人投资,法定代表人是邹家勇,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14日,主要经营建筑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的租赁、销售和混凝土泵车出租等业务。
(二)事故伤亡人员情况:
朱海中,男,45岁,湖北省麻城市人,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抢救善后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9年12月3日下午,英德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承建的英德市浛洸镇第二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进行挡土墙混凝土浇筑作业。浇筑用混凝土是由商品混凝土公司提供,并由英德市盛益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泵车服务。下午14时左右混凝土罐车及泵车到达施工现场,混凝土泵车司机李剑冲将车辆停好在施工道路,由操作人员张燕良对现场作业环境及车况进行检查确认,再放下支腿并调整。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后,操作员张燕良便按照混凝土泵车操作规程开始往浇筑作业面输送混凝土。泵车作业一个多小时后,时间约下午15时30分时,泵车右前支撑脚处的路面突然发生塌陷,右前支撑脚下陷,导致泵车侧翻,前端输送管摆动砸向浇筑作业面,击中现场施工人员朱海中。施工现场负责人马上拨打120救护电话和向领导汇报事故情况,约15时55分左右,120救护人员到达现场将伤者朱海中送往浛洸医院进行抢救,医院于当日17时30分宣布朱海中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善后处置情况
事发后,浛洸镇人民政府于当天晚上组织施工企业与死者家属达成调解协议,12月5日施工企业已完成对死者的赔付工作,事态比较平稳。市住建局也已迅速下达了通知,要求该项目全面停工整改,并积极协助市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开展调查。这起事故由于善后应急处置得当,未造成信访维稳等不良的社会负面影响。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事发当日泵送混凝土的泵车因停放点地面突发塌陷造成泵车失衡侧翻,泵车输送管瞬间甩摆砸中正在扶管作业的施工工人朱海中致其重伤不治身亡。
(二)间接原因
1、英德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在施工进场前,未对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进行勘察,由外来单位将泵车停放在埋有地下水管地面上,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是导致这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2、监理单位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没有审查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技术措施是否符合规范标准,对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是导致这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
(三)事故性质的认定
这是一起因施工单位对施工场所未进行有效风险识别和安全管控而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1、英德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没有对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安全隐患事故的采取有效专项防护措施,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履行安全职责不力,没有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对非本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书面告知工作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2、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没有履行监理职责,没有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存在问题没有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四、对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建议
1、英德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不力,安全隐患治理排查不到位,对分包单位缺乏有效管控,没有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建筑工地选址架设外包泵车施工作业的安全风险管控不力,导致泵车停放地点地面塌陷以致事故发生负有主体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和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的规定。
建议由英德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英德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2、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项目部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及时督促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对发现安全隐患的危险性重视不够,未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议由英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建筑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对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英德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3、郑华莎:女,35岁,广东省广州人,英德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项目经理,英德市浛洸镇第二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发现的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制定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管不到位的责任。建议由英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建筑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对郑华莎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英德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4、邱发明:男,57岁,湖南省长沙人,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英德市浛洸镇第二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总监。未认真督促施工现场监理员履行工作职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没有按有关要求处理并跟踪复查上报,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管不到位的责任。建议由英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建筑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对邱发明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英德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要求英德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整改。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规范各项施工组织,严格落实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制度,加强施工项目的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或措施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要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作业安全,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2、要求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完善相关安全监理制度,强化工地项目监理人员的监理规范,确保和提供监理工作质量,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监理管控作用。严格执行法规标准,对关键工序和主要部位实施旁站监管,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的措施落实整改并进行复查上报。
附件:
1、关于成立英德市浛洸镇第二小学新建教学楼建筑工地“12.03”物体撞击一般事故调查组的请示(1份);
2、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英德市浛洸镇第二小学新建教学楼建筑工地“12.03”物体撞击一般事故调查组的通知(1份);
3、关于延长提交英德市浛洸镇第二小学新建教学楼建筑工地“12.03”物体撞击一般事故调查报告期限的请示
4、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延长提交英德市浛洸镇第二小学新建教学楼建筑工地“12.03”物体撞击一般事故调查报告期限的批复
5、英德市浛洸镇人民政府关于浛洸镇第二小学新建教学楼建筑施工现场突发事件情况汇报(1份);
6、英德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关于浛洸镇第二小学新建教学楼施工现场突发事件情况汇报(1份);
7、事故调查笔录(13份);
8、浛洸派出所询问笔录
9、人民调解协议书(1份);
10、英德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营业执照及安全管理相关材料(1份);
11、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监理记录台账(1份);
1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1份);
13、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监理手册(1份);
14、英德市浛洸镇第二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12.3”物体打击死亡事故技术分析报告。
英德市浛洸镇第二小学新建教学楼建筑工地
“12.03”物体撞击一般事故调查组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