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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市英城街道“5.2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 2020-11-13 15:18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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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5月29日15时30分左右,泓舜广告有限公司雇佣人员在拆除英德市保利中央公馆项目户外广告牌被压倒,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0万元。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做好家属善后安抚工作,尽快查清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市分管领导及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英城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指挥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复同意,成立了英德市英城街道“5.2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据对事故现场的勘察、专家论证、事故当事人的问询取证和有关原始资料的调查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分析了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相关单位

  (一)清远市英德保利壹号公馆项目户外桁架广告发布项目相关单位情况

  1.业主单位:英德市时代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郭文锋;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管道和设备安装;专业设计服务。

  2.施工单位:清远市清城区小市泓舜广告设计制作经营部

  经营者:张沛洪;

  类型:个体工商户;

  经营范围:广告设计、制作、广告策划;广告材料零售。

  (二)事故项目情况

  项目内容:清远市英德保利壹号公馆项目户外桁架广告发布;

  广告发布位置:英德市城西居委会幸福路保利壹号公馆售楼门口右侧;

  广告尺寸:L5m*H3m*u60cm;

  广告发布的形式:户外桁架;

  合作期限: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为期10个月。

  事故广告牌是用方管钢铁桁架搭建,搭建成一个长5米高3米的长方形广告背景架。广告背景架竖立安装,为使广告背景架更牢固,有细铁线将广告背景架连接在附近的灯柱上。广告背景架是紧挨着事故倒塌的墙体。该墙体高约2.5米,宽约2米。

  经查,英德市时代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清远市清城区小市泓舜广告设计制作经营部签订有《清远市英德保利壹号公馆项目户外桁架广告发布合同》,合同约定了户外桁架广告租赁费、广告牌画面制作安装费和广告制作要求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三)事故相关人员情况

  1.吴华德,男,汉族,2001年7月出生,英德市大站镇人,清远市技工学院大一学生,因新冠疫情未返校。清城区小市泓舜广告设计制作经营部雇请的工人。经查,多次在清远市清城区小市泓舜广告设计制作经营部做临工。

  2.张沛洪,男,汉族,1958年8月出生,清远市清城区人,清远市清城区小市泓舜广告设计制作经营部法人代表。

  3.张杰强,男,汉族,1986年6月出生,清远市清城区人,张沛洪儿子。清远市清城区小市泓舜广告设计制作经营部总经理。

  4.彭邦顺,男,汉族,2000年10月出生,英德市大站镇人,潮州市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分院大一学生,因新冠疫情未返校,吴华德的初中同学。与吴华德两人受雇一起拆除户外桁架广告。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因合同期满,泓舜广告总经理张杰强临时聘请吴华德和彭邦顺两名作业人员拆除清远市英德保利壹号公馆项目户外桁架广告。张杰强认为此次拆除广告相对简单,通过电话和微信联系吴华德,让吴华德自行到现场拆除广告牌。事发当天下午2点左右,吴华德和彭邦顺两人到英德市城西居委会幸福路保利壹号公馆售楼门口右侧拆除广告桁架,彭邦顺爬上第一块广告牌剪线,然后两人把第一块广告牌放倒进行拆卸。完成第一块广告牌拆卸后,下起了小雨,两人到休息室想休息。等到雨停了,两人开始拆解最后一个广告牌,吴华德先爬上广告桁架,剪断连接在桁架和附近灯柱的一根铁线,剪完线准备下来的时候,墙就倒塌下来,吴华德被墙压倒了。经英德市中医院到场,确认吴华德死亡。

  (二)事故救援情况

  事发后现场作业人员第一时间拨打120和110,接到事故报告后,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属地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和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指挥开展救援排险工作,英德市时代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清远市清城区小市泓舜广告设计制作经营部相关负责人相继赶到现场,协助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要求施工现场立即停止施工,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现场第一时间召开事故善后处理协调会,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开展善后处理和施工现场排险工作。目前,事故发生单位已同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家属对死因无异议,没有引起不良的社会影响。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死者吴华德安全意识淡薄,未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违规冒险爬上桁架,使紧挨着桁架的不具备承重功能的砖砌墙失衡,砖墙倒塌压倒吴华德,导致事故发生。

  2.间接原因:清远市清城区小市泓舜广告设计制作经营部未按规定落实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没有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对广告拆除施工风险及安全隐患进行分析和排查,对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及安全隐患认识不足,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作业现场安全事故隐患,没有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到场,任由临聘人员自行施工。

  (二)事故性质

  综上所述,确认本次事故是由于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规作业,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缺失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事故责任单位:清远市清城区小市泓舜广告设计制作经营部,作为本次事故项目的承揽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落实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及安全隐患认识不足,没能及时发现并消除作业现场安全事故隐患。认为拆除作业简单,任由临时聘请的在校大学生自行开展拆除作业,没有派驻管理人员,未监督、教育从业人员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导致事故的发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应对本次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由英德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相关人员

  1.张杰强。作为清远市清城区小市泓舜广告设计制作经营部主要负责人。未履行督促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等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五)之规定,导致发生该生产安全事故。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由英德市应急管理局对张杰强给予行政处罚。

  2.吴华德,在作业过程中未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违规冒险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责任。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泓舜广告设计制作经营部要深刻吸取本次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号令,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技术规范要求组织施工。要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发现未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作业的行为要坚决制止与纠正,及时整改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做到举一反三,切实防范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二)市城管局要结合全市户外广告实际情况,进一步理顺户外广告审批和监管关系,确保安全。同时,还要结合本次事故特点,在全市范围内针对在户外广告安全生产开展一次全员警示教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5.29结案批复.pdf

5.29报告确认签名表.jpg

                                                         


                                                                                                       英德市英城街道5.29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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