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 首页 > 专栏建设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生产安全
分享到:
英德市安全生产运行情况 2022年第9期(月报)
  • 2022-10-18 15:32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2022年1-9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一、全市各类事故基本情况

  (一)1-9事故基本情况

  1-9月,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9起,死亡9人,受伤2人,累计直接经济损失约9.05万元;各类事故起数与去年同期持平,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增加4人。

  1、农林牧渔业:发生事故0起,死亡0,经济损失0万元。

  2、采矿业:发生事故0起,死亡0人,经济损失0万元。

  3、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0起,死亡0人,经济损失约0万元。

  4、建筑业:发生事故0起,死亡0人,经济损失0万元。

  5、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全市发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8起,死亡8人,经济损失3.05万元。备注:高速公路的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不纳入我市统计范围,而直接由高速公路各大队按要求直接上报。

  6、其他行业:全市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经济损失6万元。

  (二)9月份全市事故情况

  9月份当月全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1起,属于其他行业,死亡1人,经济损失6万元。

  二、1-9月全市事故情况分析

  (一)事故发生地段分析

  1-9月份,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乡镇是:英城街道发生3起事故,死亡3人;浛洸镇发生1起事故,死亡1人,受伤1人;沙口镇发生1起事故,死亡1人,受伤1人;石牯塘镇发生1起事故,死亡1人;大站镇发生1起事故,死亡1人;英红镇发生1起事故,死亡1人。发生其他行业事故的乡镇是:青塘镇发生1起事故,死亡1人。1-9月全市发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共8起,死亡共8人,累计直接经济损失共3.05万元;发生其他行业事故共1起,死亡共1人,累计直接经济损失共6万元。

  (二)按行业类型分析,事故集中发生在交通运输和仓储业

  农林牧渔业发生事故0起,与去年同期持平;采矿业0起,与去年同期持平;工商贸制造业0起,与去年同期减少3起;建筑业0起,与去年同期持平;其他行业1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起,属于教育业,事故起数占事故总数的11%、死亡人数占死亡总人数的11% ;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事故8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4起,属于道路运输业,事故起数占事故总数的89%、死亡人数占死亡总人数的89% 。

  三、1-9月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联网直报情况通报

  (一)基本情况。1-9月,全市通过事故直报系统填报各类事故9起,死亡9人(采用数据查询日期为2022年10月1日)。事故直报死亡人数(指已完成上报的事故)占报表数的100%。

  (二)11个统计单位事故直报情况。全市全部(11个)统计单位事故直报死亡人数与统计报表数据一致,死亡人数直报率都达到了100%。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近期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清远、英德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把党的二十大“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狠抓工作落实,坚守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不发生影响大局事件的红线底线。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建筑施工方面。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切实排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暨高空作业、恶劣天气作业风险,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行为,加强分包人员、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加强危大工程和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强化执法监督,依法严厉打击未批先建、过度压缩工期、违规挂证、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大建筑工地、老旧房屋改造要加强监管,安排专人驻守监督;对已经通过报建、消防审批,并投入经营的场所,要出台联合检查方案,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建设、违规改造、擅自改变建筑用途等行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道路交通安全方面。1-9月,我市共发生道路运输业安全事故共发生8起,事故起数占事故总数的89%,其中涉及重型货车的事故7起,涉及两轮、三轮摩托车7事故起(其中涉及无牌无证摩电的事故3起),均占事故总数87.5%,反映出在重型货车、挂车整治和摩托车、电动车违法劝导工作落实不到位。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重点关注“两客一危一重货”、摩托车、电动车、校车、面包车以及防疫转运车等重点车辆,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提升路面“见警率”,特别是加大在重点时段、路段和恶劣天气下的危险路段巡查力度,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切实解决无牌、无证驾驶和货车非法改装、超限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

  3.水上交通安全方面。要深刻汲取汕头外海“9·11”商渔船碰撞事故、潮州“10·1”自用船翻沉事故教训,英德海事处、农业农村局执法队伍要全面开展水上安全排查整治,突出加强对航道水域的巡查力度,加强自用船安全管理,对检验不达标的自用船舶,一律退出水域;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坚决取缔“三无”船舶,严禁非法渡运和非法载客行为。

  4.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密切关注第四季度天气变化,动态研判化工领域和烟花爆竹旺季风险,严格落实动火、检维修、清池、投料试生产等操作规程,严防爆炸、火灾、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等事故发生。特别是对红色、橙色安全风险等级的企业要加大检查力度,在重点时期要派人驻守监督检查,对主要负责人不在企业仍组织生产的经营企业,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要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对重大企业要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风险。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对于屡查屡犯、问题突出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

  5.消防安全方面。要深刻汲取吉林长春“9·28”重大爆燃事故教训,持续深入开展“环保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针对“环保油”一般在小餐馆、小作坊、大排档使用,具有一定的隐蔽性的特点,要全面发挥基层网格员“前哨兵”的作用,及时、全面排查各类“环保油”安全隐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及时消除这类“定时炸弹”。消防救援大队要牵头全面深入排查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餐饮场所、商场市场、旅游景区、休闲娱乐和医院、孤儿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对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反复出现安全隐患的经营单位,要从严查处,保持高压态势,严防各类火灾事故。

  6.工矿商贸企业安全排查整治。各镇街、有关单位和各工业园区要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工矿商贸事故教训,尤其是清远“4.3”爆炸事故,严格落实交叉动火“三个一律”、高坠“五个必须”、有限空间“七个不准”,深入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严格按照“钢八条”“铝七条”“粉六条”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抓好非煤矿山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全面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压减事故上升势头。

  7.城镇燃气方面。要严查餐饮场所安全用气隐患,落实“五个严查”,即严查违规使用储存燃气、严查“灶、瓶、管、阀”情况、严查燃气报警装置安装使用情况、严查燃气企业实名购气和入户安检落实情况、严查充装“黑气瓶”等违法行为。燃气主管部门、各镇(街)要加强用气安全宣传,运用短信平台、自媒体、报纸、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普及安全用气常识、燃气事故预防及应急自救常识,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

   8.涉电安全方面。供电部门、各镇(街)要加快推进低压漏电保护器普及工作,同时做好涉电公共设施隐患排查、电力线路清障工作和安全用电宣传工作,全力消除用电安全隐患。截至10月2日,全市421698户,累计排查417660户,总体完成排查进度为99%。其中,排查发现因用户死亡、停用等原因需核减1174户,核减后需安装用户总数为420524户,已排查416486户,排查过程中发现原有安装(即以前就已经安装有的)285561户,经宣传普及后新装97733户,未安装33192户,已安装占已排查总数92%。特殊群体已排查14171户,排查进度100%;原有安装5099户,经宣传普及新装3179户,后续统一安装689户,未安装5204户,已安装占已排查总数63%。

  9.疫情防控方面。近期多地疫情形势严峻,各镇(街)、各单位和各工业园区要严格落实《英德市疫情防控常态化督查督办方案》及《关于调整近期来(返)清人员排查管控措施的通知》规定要求,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监管工作,抓细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督查督办,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指导,常态化推动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地。

  10.抓好防溺水工作。各镇(街)、村(社区)要做好易发生溺水事件隐患点的排查治理工作,尤其是偏远区域,要加强巡查和安全劝导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落实水域安全管理责任,特别是周末时段、节假日期间,做好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在有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危险水域设立完善防溺水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安全设施。

  11.森林防灭火方面。清远市已于9月19日提前进入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10月10日发布森林火险红色预警。要压实各方责任,加大火情监测密度,落实落细“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 打早小” 工作举措,严厉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深刻汲取梅州兴宁“10· 2”森林火灾教训,做到“打、清、守”结合,防止死灰复燃。针对国庆后农事用火增多的风险,要强化“清坟边、清林边、清地边、清隔离带、清旅游景区内可燃物”的“五清”专项行动,加强野外火源管控,严防严守管住野外火源,禁止野外用火,积极消除森林火险隐患、降低森林火灾风险指数。森林消防队伍要做好扑火救灾的各项准备,坚持“六打六不打”原则和“三先四不打”要求,做到安全第一、科学施救。各镇(街)要加大宣传力度,科学合理设置户外宣传点,采取印制派发宣传品、悬挂宣传标语、“大喇叭”流动播放等方式,认真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火宣传“五进”活动,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宣传氛围;

  12.校车安全方面。各相关部门、镇(街)要定期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所有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逐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接送学生车辆是否有资质和合法手续,对有安全隐患的校车要立即停运整改,对没有资质的非接送学校车辆,要从严查处、坚决取缔;严禁校车驾驶人酒后驾驶,严禁疲劳驾驶,严禁超载、超员,严禁随意改变行车路线,严禁超速行驶;校车驾驶员要做好车辆日常车况安全检查、紧急情况处置,确保车辆安全行驶;随车照管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监督驾驶员驾驶行为,记录接送车辆运行情况,保证行驶途中的学生安全。

  13.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中秋、国庆以及党的二十大期间,各单位、镇(街)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做好值班信息的报送工作,及时掌握情况、沟通信息,上报信息。各应急救援中队要提前谋划、靠前驻防、严阵以待、严防死守,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出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月月报查看(按行业).xls

表2:2022年1-9月份英德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表(按乡镇划分).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
主办 : 英德市人民政府  承办 : 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 : 4418810020  粤ICP备09167971号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站长统计

公安网备44188102000078号   地址:英德市金子山大道一号路新行政中心综合楼  技术支持:英德市政务服务中心  技术开发:开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