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4日在英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英德市审计局局长 胡康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市审计局依法对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镇(街)、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英德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深化财税管理改革,“开源”“节流”共稳经济大局。组建财税工作专班,多层次、多领域加强税收征管力度,精细化分工,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创新政府投资项目联审机制并出台财政节流“八条”措施,有效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压减非必要项目支出,进一步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持续改善民生,兜牢兜实民生底线。始终把“保基本民生”放在政府工作重心的首位,2023年教育、卫生健康等9项民生事业资金支出68.2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23%,民生事业投入对比上年略有增加。投入债券资金16.13亿元,用于强化学前教育和推动学校迁建工作,跟进医疗配套项目,同时推进乡镇老旧镇区升级改造,落实供水和水利治理项目等,持续改善民生,人民群众体验感、获得感不断增强。
——有效推进“百千万工程”,赋能乡村振兴。围绕城乡融合发展的总基调,投入资金25.11亿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等项目建设,推进国道G358线英城至大湾段公路改建工程等路网建设、城镇污水管网升级、改造高标准示范农田和石门台河水库饮水工程等项目,激活乡村发展动能,促进县、镇、村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推动审计整改工作整改到位。加大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审计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同时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被审计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相关镇(街)、部门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截至2024年7月底,对上一年度审计主要查出的80个问题,已整改问题69个,整改率86.25%,整改问题金额24715.82万元;移送违纪违法问题9个,均已办结。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
组织实施了英德市2023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2023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2.62亿元、总支出95.86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9.56亿元、总支出28.58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6.05亿元、总支出5.9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47亿元、总支出0.4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和有关部门统筹落实经济发展各项要求,保持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市级财政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管理情况较好、决算草案编报比较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规范。少编报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结余资金、上年结转资金共6145万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编制不科学,未以市属国有企业盈利情况为基础进行编报。
2.部分预算执行不严格。预算调增支出45330万元未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应结转未结转8笔上级专项资金,涉及金额3249.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交叉安排预算支出368.87万元;9个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因前期准备工作推进慢、项目成熟度不高等原因导致支付进度缓慢,涉及金额2728.97万元。
3.财政存量资金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清理收回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未使用完毕的上级专项资金,涉及金额2947.28万元;违规将盘活的存量资金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涉及金额1329.67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对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民医院等7个单位的预算执行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预算单位加强财政财务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制度建设不够健全或执行不到位。4个单位未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行业或事业管理等相关制度;3个单位33项重大经济事项未按规定进行集体决策,涉及金额24420万元。
2.资产管理不规范。3个单位出租土地、停车场和发包饭堂业务等6个事项未履行资产评估程序;2个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盘盈楼房、土地等20项,盘亏设备2台;1个单位报废7项固定资产未履行报批程序,涉及金额229.6万元。
3.财务管理不到位。4个单位及下属部门采购货物、装修修缮和法律服务等37个事项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258.84万元;1个单位收费员公款私存44.8万元。
4.收入管理不严格。1个单位未及时收取租金13.49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非税收入46.77万元;1个单位违规减免清洁卫生服务费5.74万元。
5.工程管理不到位。1个单位工程监管不到位,导致多付工程款9.99万元;1个单位超进度支付建设项目工程款304万元;1个单位建设工程完工两年以上仍未办理竣工验收及结算手续,涉及金额203.88万元。
(三)镇级财政管理审计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对连江口镇财政收支管理等方面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连江口镇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保持财政运行平稳。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务管理不严格。工程项目、设备采购及委托业务等10个事项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88.28万元;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24.58万元;违规长期租赁车辆,涉及金额72.34万元。
2.资产管理不规范。1项资产处置未履行报批程序,涉及金额5.6万元;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冲锋舟1艘未登记入账,干部大楼等14项资产未进行核销;未及时将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的干部职工值班用房结转至固定资产。
3.部分项目工程管理不到位。3个工程项目未履行竣工验收或结算审核等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涉及金额792.63万元;1个塑石工程项目重复支付工程款60.93万元。
二、重点民生和专项资金政策落实情况
(一)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组织对我市2020年至2022年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主要对义务教育经费分配及拨付下达、经费管理使用和效益方面进行审计,对英德中学附属实验学校等20所学校的情况进行了抽查。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单位能贯彻落实国家义务教育方针政策,加强义务教育资金管理使用,推进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较好地履行了义务教育管理职责。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存在不足。1个单位未及时制订2020年至2022年义务教育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未按规定公开公示义务教育专项资金相关信息;20所学校“三重一大”、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不健全;1个单位超范围列支公用经费5.38万元。
2.资产管理混乱,存在资产流失风险。20所学校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20所学校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未按规定规范管理,导致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家底不清;6所学校未经批准擅自出租、出借16处闲置教学点等资产给当地村委、公司或个人使用;2所学校6处闲置教学点被当地村(社区)、村小组占用,1所学校一批饭堂设备被有关公司占用;1所学校未经批准报废电脑主机、投影仪等资产一批;8所学校已撤并教学点8处房屋和土地、价值35.36万元的饭堂厨具和教学设备等资产闲置,未能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3.部分学校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4所学校工程建设验收和款项支付审核把关不严,多支付工程款12.1万元;4所学校饭堂改造等10个装修、修缮工程项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225.83万元;4所学校场地改造等13个工程项目结算未经评审机构评审,涉及金额339.11万元。
4.部分学校饭堂管理不规范。8所学校违规对外托管、发包饭堂经营权;6所学校未经审批、评估和公开招租相关程序,擅自发包学校小卖部;2所学校饭堂现金管理混乱,相关人员公款私存127.32万元。
5.部分学校采购管理亟需加强。1所学校3个采购项目招投标程序不合规,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涉及金额593.23万元;1所学校1个项目招标未按规定进行废标;15所学校采购验收审核把关不严,存在未按照采购合同及清单清点核对采购货物等现象。
(二)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政策落实情况
组织对我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对资金筹集、管理与使用方面进行审计,重点抽查了大湾镇、西牛镇等7个乡镇。审计结果表明,我市能按照上级要求制定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并认真执行。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和资金的管理有待加强。2个镇8个已实施扶贫项目资产尚未确权登记,涉及金额1220万元;1个镇2个项目虚列支出80.4万元,项目款项仍留存在村委所在经济合作社,未实际支付到施工单位;1个镇道路配套工程提前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涉及金额5.69万元。
2.项目谋划及绩效管理存在薄弱环节。1个单位未按规定组织开展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绩效自评工作;1个镇2个项目入库前期调研不足,概算编制不切合实际,影响项目实施;2个镇3个项目实施绩效未达预期,未能发挥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效益。
3.项目建设和管护仍需改善。5个镇10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护不够到位,未达到运行维护管理要求;6个镇8个农村公厕建成后闲置或管护不到位;2个镇8个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涉及合同金额744.1万元。
(三)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结合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对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补助未落实到位。1个单位审核工作不到位,导致10个镇违规向23名已死亡、外迁或未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相关监护人发放补助2.19万元;1个镇截至2024年6月未发放2021年下半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补助和送治经费17.36万元。
2.1个单位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管不到位。养殖企业虚增养殖数量、多投生猪养殖保险,造成多付财政补贴保费449.4万元;5名养殖户被1家养殖企业在重合保险期重复投保,涉及金额57.91万元;1家企业虚增年计划饲养量占用育肥猪投保指标,财政补贴资金25.2万元未发挥效益。
3.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4个单位未及时拨付村卫生站医生补贴、政策性养殖保险资金等4笔专项资金,涉及金额10691.84万元;1所学校超范围将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2.85万元用于支付厨工工资。
三、重大投资项目和专项债券审计情况
(一)市第二中学新建综合楼、艺术楼及运动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结算审计情况
组织对市第二中学新建综合楼、艺术楼及运动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结算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履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不到位。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足,存在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过职能部门审查批准即投入使用、项目实施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工程预算文件编审滞后的问题。
2.结算审核不实。结算送审价与实际发生不符,多计工程款998.65万元。
(二)市人民医院肿瘤防治中心大楼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市人民医院负责建设的英德市人民医院肿瘤防治中心大楼2023年建设情况跟踪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建设管理不够完善。项目未履行设计变更手续,竣工验收缺少室内吊顶、园林绿化等内容变更资料。
2.建设资金管理不到位。项目涉嫌虚增地基换填处理运弃土运距费,涉及金额18.46万元。
(三)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结合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开展了我市2023年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积极谋划申报政府债券资金项目,推动教育、医疗等领域项目建设落地,更好地发挥政府债券改善民生等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资金、项目绩效未达预期。3个专项债券资金项目支出进度缓慢,平均支付进度仅为47.09%,进度缓慢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13个近三年已完工(或竣工)专项债券项目实际收益未达到预期,收益难以覆盖还本付息资金。
2.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支付以前年度部分项目工程款,未形成实物工作量,涉及金额79.91万元;未达到支付条件的专项债券资金拨付至以施工方名义开设的三方共管账户,涉及金额1064.16万元。
四、国资国企审计情况
组织对我市7家由镇级代为管理的国有企业2023年度经营状况和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同时结合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对我市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延伸。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与属地政府政企不分。2家企业的企业法人、董事等均由政府编制人员兼任;1家企业1项重大经营事项由属地政府决策;1家企业承担11名属地政府人员工资;1家公司承担属地政府车辆费用7.39万元。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1家企业未及时收取受委托执收的土地、房屋等资产租金,涉及金额77.54万元;1家企业未按规定代征、上缴污水排污费,涉及金额1.05万元;1家公司坐支现金3.22万元、出纳“公款私存”36.28万元。
(三)经营管理方面有待完善。5家企业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承接工程项目;1家企业下属自来水厂未按政府定价收取自来水费。
(四)资产管理不到位。4项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归属界定不清晰,资产在国企入账或未作固定资产入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涉及金额77847.37万元;2家企业运输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未对资产登记入账,涉及金额552.31万元。
五、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组织对连江口镇、波罗镇自然资源资产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水、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有关事项。审计结果表明,2个镇能贯彻上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较好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自然资源设施及环境保护日常管护不到位。2个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不够到位,11个设施运行不正常;1个镇11个村小组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镇级垃圾中转站管理不够到位,存在垃圾池(收集点)内及其周边积存垃圾杂物、污水收集池污水溢出等现象。
(二)政策执行不到位。2个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不够到位,发生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116宗;2个镇51宗违法用地未落实整改;1个镇2宗撂荒耕地整治地块未完成复耕复种,涉及面积21.02亩;1个镇未完成耕地进出平衡整改,涉及面积44.64亩。
(三)资金管理不规范。1个镇水库租金等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326.28万元;1个镇应收未收生活垃圾处理费、水费共计12.33万元;1个镇5笔松材线虫病死松树清理资金支出未按规定集体决策,涉及金额63.51万元。
(四)部分削坡建房整治工作没有落到实处。1个镇4处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工程未按整治方案施工,未种植坡面绿化;1个镇2个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工程未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1个镇2个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工程结算内容与实际不符,工程结算价款多计2.18万元。
六、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市审计局出具审计移送书15份,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2起,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1起,移送公安机关2起,移送相关主管部门9起,涉及金额18026.82万元。移送事项主要集中在学校资产资源未经评估发包、公交卡被盗刷、财务人员公款私存、收受采购关联方捐赠物资等。
七、审计建议
按照中央、省和清远市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提出审计建议如下:
(一)精打细算,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的严肃性,压减一切非刚性支出,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将“精打细算”思维贯穿于本级财政和各预算单位,避免出现“花钱的不管钱”局面。强化“先谋事,后排钱”理念,科学谋划项目入库的必要性,提高项目前期论证的科学性、充分性,落实项目实施的精细化管理,夯实资金使用的效果,确保财政资金使用不重样、不走样。
(二)强化重大政策、重点资金的绩效管理,有效落实政策执行的“最后一公里”。行业主管部门压实主体责任,强化重大政策、重点资金的全过程管理,规范资金的公开公示、申请、执行、验收、审批和拨付各个环节,加强对下级单位或主管领域的业务指导和资金管理,强化对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保障重大政策有效执行,重点资金执行有效。
(三)加强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提高国有企业管理水平和国有资产利用效率。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强化、细化对国有企业的规范管理。优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资源的配置,加强资产的统筹管理,避免损失浪费和资产闲置;同时加强国有资产、资源资产使用、利用的管理,确保资产、资源处置和出租的公平性、公开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违法违纪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下一步,市政府将加强跟踪督促,并按有关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尽责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