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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英德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2025-12-29 14:58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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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市审计局依法对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镇(街)、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严格执行市第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有关决议,财政收支平稳运行,有效护航英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深化财税管理改革,“稳得住”经济一是组织财税专班积极拓宽财力收入渠道,压实执收部门主体责任,盘活存量资源资产,以弥补税收乏力的问题二是推进镇级财政体制改革,建立镇级财政保障激励机制,稳住镇(街)运转的基本盘,建立健全市与镇利益共享机制,调动镇(街)抓收入工作积极性三是压减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024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92.35亿元,同比下降3.66%

——纵深推进“百千万工程”,“托得起”民生。始终以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24年教育、卫生健康和交通运输等10项民生事业资金支出72.0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4.79%,民生事业投入对比上年基本持平。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2024年全年累计投入资金23.57亿元,重点推进石门台二期饮水工程、国道G358线改造工程和市职校迁建项目等民生项目,同时落实城乡排水及污水处理、堤坝修复和河流治理等事项,有效解决群众供水、交通运输和教育资源覆盖等问题,持续改善民生。

——多渠道强化审计监督,“做得好”整改制定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分工方案,由市级统筹责任落实,细化各单位的每一个环节试点推行审计整改信息化,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挂账、审核、销号全流程纳入审计整改平台管理,促进审计整改要求规范、标准统一,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审计整改完成情况纳入被审计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促使相关镇(街)、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截至20257月底,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121个主要问题达到整改期限问题114,已整改102个,整改率89.47%,整改问题金额22853.09万元;移送违规违纪问题32个,已办结9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

组织开展了英德市2024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2024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7.12亿元、总支出92.35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5.47亿元、总支出32.94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6.86亿元、总支出6.1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74亿元、总支出0.74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和有关单位统筹落实经济发展各项要求,保持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市级财政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管理情况较好、决算草案编报基本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管理不规范。少编报本级财政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结余资金1958万元32笔上年结转资金未列入2024年初预算,涉及金额18525.84万元上级提前下达的1笔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涉及金额2192万元。

 2.部分收入应收未收或未及时上缴。6家市属国有企业未足额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0.55万元。9个执收单位应收未收或未及时上缴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34.75万元。

 3.部分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不及时。23笔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分解下达到有关部门,涉及金额10839.81万元,其中超时下达时间最长的为290日。

4.资金使用不合规。超范围使用政府性基金,用于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涉及金额1012.44万元。扩大存量资金使用范围,违规用于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涉及金额407.33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8单位预算执行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预算单位加强财政财务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收支管理亟需加强。3个单位补助资金发放审核把关不严,重复发放离岗基层老兽医生活困难补助等补助97.71万元、多发放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等补助67.87万元。2个单位扩大范围和降低验收标准使用专项资金22.23万元。1个单位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等非税收入1770.26万元。2个单位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160.92万元。

 2.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2个单位未按规定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2个单位6项重大经济事项未经党组会议研究决策,涉及金额561.86万元。

 3.资产管理不规范。2个单位房屋、土地等19项资产账实不符,存在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等问题。2个单位资产基础管理工作不扎实,存在固定资产未定期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卡片多计、漏记和错计等多种基础管理类问题。1个单位处置价值336.8万元的资产未履行审批手续。

4.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严。1个单位1个项目结算未经市投审中心或具有资质的评审机构评审,涉及金额160.85万元2个项目在工程验收后全额支付工程款,未按规定预留保证金。

(三)镇级财政管理审计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对东华镇政府等3个镇财政收支管理等方面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支出管理不规范。1个镇扩大范围使用专项资金178.01万元。2个镇干部职工公款私存110.14万元。3个镇42个工程和服务采购事项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137.63万元。

2.收入管理不到位。一是隐瞒、截留非税收入。1个镇隐瞒应当上缴的房屋和土地租金收入18.2万元。1个镇工作人员截留生活垃圾处理费3.09万元。二是2个镇垃圾处理费等非税收入366.69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2个镇应收未收罚没收入等112.96万元。三是2个镇收费管理混乱,存在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核算不透明、未按标准征收等问题。

3.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1个镇资产管理及公务接待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2个镇87项重大经济事项未经党组会议研究决策,涉及金额1491.39万元。

4.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资产账实不符。2个镇31房屋、7处土地等资产购入和车辆等资产报废未及时作账务核算二是资产基础管理工作不扎实。1个镇存在固定资产未定期清查盘点等基础管理类问题。三是资产使用、处置等日常管理不到位。1应收未收资产出租收入23.75万元、1个镇资产收入6.44万元被下级截留。1洒水车等5项固定资产闲置2年以上,未发挥资产使用效益。1出借面积200平方米的房屋未履行审批手续。

5.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一是3个镇5个工程项目多付或多计工程款26.87万元。二是1个镇4个工程未履行办理施工许可证、竣工结算等基本建设程序。三是114个工程项目结算未经市投审中心或具有资质的评审机构评审,涉及金额604.34万元。四是2个镇4个项目建成后相关设施闲置或被毁坏,未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涉及金额140.98万元。五是1个镇1个项目违规提前拨付专项债券项目资金2954万元。

二、重点民生和专项资金政策落实情况

(一)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收费管理情况

组织开展了我市2019年至2023年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收费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市卫生健康局等单位基本能贯彻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管理等相关规定,大部分医疗机构能加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收费管理,收费基本合规。发现的主要问题:

1.对民办医疗机构监管不到位。4家民办医疗机构违规借用37名医护人员证件。3家民办医疗机构12名医护人员未及时变更执业备案信息。1家民办医疗机构使用不具备资质人员开展灸法治疗工作。

 2.收费管理亟需加强。1家民办医疗机构虚增药品成本报销医保基金21.24万元。3家民办医疗机构医疗收费资料缺失,无法提供监管所需信息。

 3.医疗机构收支反映不真实。4家民办医疗机构隐瞒收入4062.43万元。1家民办医疗机构虚列业务成本185.33万元。2家民办医疗机构会计核算不真实,部分收支未纳入会计账核算。1家民办医疗机构违规以托管费等名义变相向法人等分配收益220.1万元。

(二)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组织开展了我市2021年至2023年度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市医保局基本能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及政策要求推进医疗救助保障工作,保障医疗救助对象医疗待遇权益,救助经办管理基本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

1.救助对象身份认定仍存不足。对家庭成员名下有商品房或小汽车等不符合支出型医疗救助条件对象4人进行救助,涉及金额16.92万元。

2.救助标准执行存在偏差。未按标准救助收入型医疗救助对象20人次,多付或少付医疗救助资金合计4.09万元。未按标准核定零星报销、支出型医疗救助金额,涉及人数3人次,多付或少付医疗救助资金合计4.38万元。

 3.责任落实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支出型救助申请审核不严,重复或少支付医疗救助资金合计0.94万元;未按规定对符合资助参保人员应保尽保52人次;未对纳入救助对象应救尽救79人次。

(三)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组织开展了我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同时结合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项目,重点关注政策和重点任务落实,专项资金及本级配套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各专班制定了工作方案、工作规则和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制定我市重点任务分工表并认真执行,在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1.工作落实不到位。1个单位未完成2023年点状供地项目实施方案组织编制及上报工作。3个单位发动引导结对企业落实结对帮扶工作不到位,全市落实结对企业任务完成率86.47%

2.项目管理不规范。2个单位4个项目预算文件未编审或编审滞后,无法有效控制工程投资额。1个单位1个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开工日期比施工许可证发证日期提前505天。3个单位4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其中时间最长晚于合同约定时间403天。3个单位7个项目未办理竣工验收或结算手续,涉及金额17153.88万元。2个单位2个农村公益事业奖补建设项目未据实编制项目竣工图,虚增项目工程量。

3.未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1笔产业园奖补资金2000万元使用进度缓慢,未能按照资金使用方案及时完成计划任务。2笔专项债券资金1.41亿元滞留在项目单位账户,未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5个单位11个农村公益事业奖补建设项目资金145.8万元滞留在相关村委会账户,未发挥资金效益。

4.资金监管亟需加强。1个单位2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超进度支付设计费及工程款,涉及金额1119.40万元。1个单位1个项目施工方虚构工程量造成多付项目建设资金5.17万元;1个项目多计项目工程量14.91万元。1个单位1个项目建设未经党政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策,涉及金额97.17万元。

三、重大投资项目和专项债券审计情况

 (一)英红镇卫生院新建综合业务大楼和职工周转房项目结算情况

组织开展了英红镇卫生院新建综合业务大楼和职工周转房项目结算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资料管理不到位。1个单位未履行项目档案管理职责,施工日志丢失,无法真实反映施工现场情况。

2.工程结算不真实。3项工程内容未按图施工且与结算不符,多计工程价款5.49万元。工程结算审核不准确,导致多计工程款15.74万元以及多扣工程价款12.68万元。

(二)支持“两重”建设、“两新”行动财政资金管理使情况。

结合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对“两重”建设、“两新”行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题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12910万元资金未及时分解下达到同级有关部门,超出规定时间28天。二是1个项目未达项目建设进度目标,未及时形成实物量,导致643.65万元资金未使用。

(三)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结合我市2024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对我市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积极谋划申报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项目,推动园区建设、教育和水利等领域项目建设落地,更好地发挥政府债券稳经济、惠民生等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资金和项目效益未达预期。19个专项债券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支出进度率为59.42%,涉及金额89275.39万元。

2.资金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未将专项债券资金利息收入上缴财政,涉及金额4.95万元。

四、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了黎溪镇自然资源资产情况审计,同时结合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对东华镇政府等3个单位自然资源资产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黎溪镇政府等单位基本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战略部署,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治污、治乱工作力度有待加强。2个单位河湖库“四乱”问题整治不到位,存在违规在河边搭建浮桥等问题。1个单位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存在沼液乱排放等问题。1个单位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不到位,存在设施因电闸故障停止运行等问题。

(二)河(湖)长制落实不到位。2个单位存在河长巡查制度与上级规定不符、镇级河长巡河次数及频率不达标等问题。1个单位未按规定公告河湖长名单。

(三)落实耕地、森林保护政策不到位。一是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不到位。3个单位存在非法占用耕地未落实整改、耕地撂荒,以及未完成撂荒耕地整治任务等问题,涉及耕地面积62.16公顷1个单位将257处非耕地错误认定为耕地,涉及面积504.76公顷。二是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不到位。1个镇发生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92宗,12宗违法占用林地仍未恢复林地原状

(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履职不严。一是未完成清远市下达的闲置土地以及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二是闲置土地管理力度不足。应认定未认定闲置土地13宗。27宗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未报市政府审批。三是卫片执法监督不到位,应立案未立案土地违法问题49宗。四是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监管不到位,存在应处罚未处罚、未对矿山相关资金和治理恢复情况进行动态监管的问题

五、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47月至20256月,市审计局出具审计移送书6份,移送违纪违规问题线索13起,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2起,移送相关主管部门11起,涉及金额7046.06万元。移送事项主要集中在虚大养殖数量多投生猪养殖保险、赚取土地补偿费用差价、收费员公款私存和截留卫生费收入、财政资金被非法套取和未履行政府采购等。

、审计建议

按照中央、省和清远市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提出审计建议如下

(一)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源使用效益。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的严肃性,强化“先谋事,后排钱”理念,充分落实项目前期论证的科学性、可执行性;进一步深化预算执行监督,加强对财政资金下达和使用的全过程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定不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强化责任担当,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细化财政资金从申请到项目落地的全流程管理。强化项目前期的谋划,确保资金能到位、项目能落地;定期跟踪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严格把关审批和拨付环节;不折不扣落实项目验收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不走样”,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三)强化权力运行监督,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和严肃财经纪律。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内控监督机制,严格执行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加大对医疗、国企、自然资源、工程项目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重点领域领导干部履职用权监督严肃查处以权谋私、骗取套取、侵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行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肃查处滥发津补贴等行为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违法违纪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下一步,市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按有关规定报告整改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坚定不移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党中央各项部署和省委、清远市委、英德市委工作要求结合英德地方特色和发展实际,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英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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