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英德市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9年10月31日在英德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英德市审计局局长 李方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英德市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党中央关于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市委组建审计委员会,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和审计机构改革,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审计监督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一年来,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清远市审计局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持续加大对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着力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功能作用。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和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18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
——强化管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2018年度,我市财税部门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税源和非税收入管理,财政收入保持平稳增长。2018年度,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859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179,500万元的100.76%,同比增长10.13%,其中税收收入128,61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126,500万元的101.6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1.11%,同比增长25.43%。并积极争取省、市财政对我市政策和资金的更大支持。2018年度,我市上级补助收入524,865万元,同比增长28.83%。
——统筹兼顾,民生保障能力持续提升。2018年度,我市财政继续加大民生投入,新增财力持续向民生倾斜,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2018年度,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3,98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699,068万元的102.13%,同比增长14.12%。其中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农林水、住房保障等九项的民生事业资金支出为593,3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10%,同比增长14.21%。
——深化改革,财政管理不断规范。2018年度,市财政局扎实推进本级预算项目库建设,按照“谁审批、谁储备”的原则,将预算项目提前纳入本级项目库进行储备,并明确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得纳入预算编制;深入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拓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覆盖范围,积极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进一步推进“阳光财政”,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市财政四本预算和债务收支情况。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各部门和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整改。截至2019年7月底,按照审计要求已上缴、追回或归还各级财政资金7,865.28万元,规范会计账目资金55,059.80万元;根据审计建议完善有关规章制度2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本级财政管理审计
对市财政局组织的2018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市财政局编制的决算草案显示,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68,639万元,总支出754,299万元,年终结转结余14,3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65,684万元,总支出205,315万元,年终结转结余60,36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735万元,总支出733万元,年终结转结余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50,118万元,总支出23,434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6,684万元。
2018年,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形势下,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着力组织财政收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较好发挥财政保障职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管理方面
(1)预算草案不完整。市财政局少编报上年度的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结余6,10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结余1,995万元。
(2)预算调整方案编列不完整。市财政局少编列预算支出14,914万元。
2.预算执行方面
(1)无预算拨款36,335.43万元。市财政局向市公路局、市环卫处等单位拨付未纳入年初预算且未经预算调整的资金36,335.43万元。
(2)市财政局未及时将基础设施配套费、河砂开采权出让费等非税收入10,484.48万元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3)英城街道办事处分别向个人多支付土地指标调配费及利息551.01万元、自定标准补偿变压器及铁丝护栏等地上附着物价值70万元、无依据支付土地平整费150万元,金额合计771.01万元。
(4)市房产管理中心违规向企业返还土地出让金2,897.62万元。
(5)东华镇中心卫生院职工周转楼,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已开工建设。
(6)债券资金预算调整批复、下达不及时。市人大常委会于2018年12月29日审议同意的债券资金3,233.57万元预算调整,截至2019年3月31日市财政局仍未批复、下达相关单位。
(7)截至2019年3月底,英德市仍有存量债务1,156.89万元未置换。
(8)普通公路水路建设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等11项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较慢,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截至2019年3月底结存市财政国库63,046万元,资金实际使用率为27.91%。
(9)市财政局将未达到支付条件的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资金40,000万元提前列支并拨付。
(10)水利建设资金11,676万元未及时清理盘活,截至2018年底仍在专户结存。
(二)下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18年,组织对水边、西牛2个镇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两镇政府财政收支状况基本真实、合法,财政收支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方面
水边镇违规发放津贴补贴31.11万元;西牛镇、水边镇无公函列支招待费,涉及金额71.82万元。
2.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方面
西牛镇、水边镇收取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电站及自来水经营权承包款等非税收入633.08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市财政专户;西牛镇应收未收土地租金80.01万元,往来款项5,729.25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水边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会议费超预算支出24.63万元,以白头单入账1.75万元。
3.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水边镇资产经营权对外发包未履行报批手续,涉及金额507.2万元;西牛镇、水边镇固定资产账实不符92.43万元,其中:西牛镇购置、调入车辆未作固定资产反映26.71万元,水边镇处置、处理电站和车辆等65.72万元未作固定资产核销。
4.项目建设和政府采购方面
西牛镇、水边镇干部周转房建设工程和环卫作业服务等7项政府采购项目未履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涉及金额811.72万元;水边镇5条乡村公路硬底化工程项目结算造价178.8万元未经审核。
5.土地管理方面
水边镇未经招拍挂出让土地1宗,涉及金额18.2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组织对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7家市级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方面
市卫计局公务接待5.16万元无公函和接待清单。
(二)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
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和市环保局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9.22万元。
(三)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方面
1.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和市教育局应收未收租赁款和房屋拆迁补偿款210.30万元,审计期间市林业局整改收回房屋拆迁补偿款19.69万元。
2.市农业局、市卫计局在其他科目中列支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64万元。
3.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往来款项7,370.84万元长期挂账未清理。
4.市教育局、市中医院支付租赁费和工程款2,432.65万元未取得发票入账。
5.市教育局、市中医院收取管理费和租金747.69万元未开具正式发票,漏缴有关税金。
6.市环保局占用排污费专项资金131.94万元,未督促浛洸镇规划所将收取其支付的劳务费78.71万元入账。
7.市农业局对27个以旧报新、虚假筹资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监管不力。
8.市教育局应缴未缴财政款308.39万元,未督促教研室工作人员归还长期借款16.65万元。
9.市司法局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基本户转拨资金19.78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固定资产账实不符3,498.13万元,其中:市林业局、市农业局支付的防火指挥中心大楼前期费用和调换的回迁房等未作固定资产反映3,485.51万元,市农业局拆除仓库未作固定资产核销12.62万元。
2.市卫计局划转办公大楼、电脑等固定资产给市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站和市环保局处置1台车辆未履行相关报批手续,涉及金额3,712.41万元。
(五)内部管理方面
1.市农业局现行的《英德市农业局局务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方面制定相关制度。
2.市司法局车辆使用不规范,3台车辆使用未按规定填写派车单申请。
3.市中医院信息管理不健全,软件系统无法实现资源共享和及时管理、部分服务性收费项目未能及时更新。
(六)项目建设和政府采购方面
1.市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建设项目违规占用农用地15亩。
2.市环保局、市林业局购置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资产11项未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339.34万元。
3.市农业局中央财政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项目建设目标未完成即通过验收,部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进度缓慢、质量未达标。
4.市林业局、市农业局18个项目未履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如:市林业局的配电房工程投资超立项规模未重新报批,市农业局的实验楼加建工程未履行立项、环评等建设程序。
5.市环保局办公大楼办证厅装修工程、维修工程等4项工程预(结)算造价未经审核,涉及金额99.19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清远市审计局的工作安排,市审计局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全力做好跟踪审计,重点关注“放管服”改革推进和营商环境优化综合改革推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降低用能成本等重大政策措施的推进落实情况,采取边审计、边督促整改、按季度报告的方式,促进大部分问题在审计中得到纠正。审计结果表明,各有关单位(部门)和企业能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英红镇政府未处理好供水企业供水不足问题,影响了英红工业园的企业正常生产生活。
(二)市东宝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未对清远华侨工业园的英德奥克莱电源有限公司、英德市极丰染织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执行分类水价收取水费。
(三)清远华侨工业园管委会未督促好企业使用清洁环保能源,造成园区使用清洁环保能源的企业占比较低。
(四)市发改局未将英德中油燃气有限公司、英德市九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纳入价格监管名单。
四、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组织对英德市2017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款物募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截至2018年5月31日,捐赠资金收入4,212.43万元,支出3,238.13万元,收支对比结余974.30万元,存放在英德市慈善会账户。审计结果表明,英德市慈善会基本能按照规定和要求对捐赠资金进行管理和运作。
五、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组织对英德市白石窑水电厂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涉及资产总额73,159.98万元、负债总额54,876.21万元;营业收入63,974.17万元、营业支出63,203.42万元、净利润770.75万元。审计结果表明,该厂资产、负债和损益基本真实,经济活动基本合法合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建设不够健全完善,未制订“三重一大”等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二)违规设置账外账。违规对不具备独立核算资格的饭堂设置会计账,涉及金额895.24万元。
(三)对外承接电站的机组安装、检修等工程收支共1,054.87万元,未纳入厂财务账统一核算。
(四)将购入的固定资产197.95万元作为工程费用直接列支,造成虚增当期费用,漏计缴企业所得税。
(五)将厂区办公楼装修工程和厂区A厂尾水平台改造工程拆分,规避招投标手续,涉及合同金额220.69万元。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己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涉嫌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ー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六、原因分析及建议
从2018年度审计情况来看,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
(一)预算编制不够精准。落实市委、市政府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意见力度不足,预算审核把关不严,对项目资金调研论证不充分,预算安排和财政资金分配精准度不够,预算难以有效执行;促进发展的前瞻性、系统性不够,未能提前做好项目储备,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和规划布局等准备工作不扎实,导致资金结存闲置,项目建设滞后,有关政策措施难以落实。
(二)依法理财意识不够强。统筹财力思路不够开阔,未能有效统筹政府资产、债券资金和社会资本等各类资源。历史遗留账务,债权债务关系不清。有些部门单位缺乏对预算法等财经法纪禁止性规定的敬畏,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处置国有资产等行为时有发生。
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追加,杜绝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
(二)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加强财政收支会计核算,确保财政收支真实、准确、完整。相关部门要强化政府采购制度执行力度。
(三)加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针对专项转移支付、部门预算等各类资金形成的结余结转资金,进行彻底全面清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规范财务行为,加强内部管理。一是定期组织资产盘点,确保资产准确入账,严格执行资产处置程序,处置收入及时上缴国库。二是深化财务票据管理,建立健全票据审核制度,不得使用不合规票据列支。三是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对各种往来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市审计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和清远市审计局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尽责担当。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