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英红镇福临新城幼儿园:
本局于2022年2月23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英市监英红处罚〔2021〕84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一、罚款柒仟元整(¥7000.00)。2022年8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到你(单位)住所送达英市监英红罚催〔2021〕84号《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时你幼儿园处于关闭状态,现场仍是洪水浸泡过后未清理的状态。我局执法人员现场电话联系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冯久倍,冯久倍不接听电话,后续执法人员使用单位固话多次致电冯久倍,冯久倍均不接听电话。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我局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英市监英红罚催〔2021〕84号《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限你单位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英市监英红罚催〔2021〕84号《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联系电话:0763-2501945)。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