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英德市市场监管部门紧盯与老年群体日常消费密切相关领域,围绕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途径、严格执法办案、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等违规行为,努力维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力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现公布两起我市市场监管领域养老诈骗警示案例。
案例一 广东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基本案情】2022年6月14日,英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广东某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对外销售石墨烯远红外产品时,通过印制宣传单张和海报的形式,宣称该产品具有“提高免疫力、抗肿瘤、降血压、降血脂”等医疗用语。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构成擅自发布除药品广告外,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英德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于2022年8月8日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发布广告,并处540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广东某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标签含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的预包装食品案
【基本案情】2022年5月25日,英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广东某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生产销售的山楂芽茶外包装标签没有标示生产者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等信息,且标签内容涉及有“防治心血管疾病、降血脂、降血压、活血化瘀、消炎抗菌”等医疗用语。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的规定,构成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预包装食品违法行为。英德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于2022年6月14日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千元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处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警示】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营销和宣传时,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案例中当事人抓住老年人高度重视健康的心理,在其生产经营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内容,容易造成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群体的误解,从而诱导消费者购买,侵害了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群体的合法权益。在此提醒广大老年朋友,切记“保健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正规治疗,身体不舒服时,要及时去正规医院就医诊治,如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