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2号)等,市局制定2026年英德市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对象
全市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取得登记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
二、检查方式
市局不定期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按照省局、清远市局部署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相关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实施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在全覆盖检查的基础上,要按照食品生产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对本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落实对应的监督检查频次,并对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同时结合上级部署,重点对辖区内花生油小作坊、肉制品小作坊实施检查,检查时可使用快检方法对花生油实施检测,督促花生油小作坊加强黄曲霉毒素 B1 风险隐患防控;对食品相关产品告知承诺许可获证企业实施例行检查全覆盖。
三、检查计划
结合清远市局部署,市局组织对肉制品、湿粉类食品、蛋白固体饮料、食用植物油、酱腌菜、复配食品添加剂等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同时参与省局、清远市局的监督检查工作。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辖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开展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查,按照风险分级分类管理要求落实对食品生产企业相应监督检查频次;落实食品相关产品告知承诺许可获证企业全覆盖例行检查。
市局组织对全市食品小作坊实施监督抽检,抽检方案另行制定。
四、检查重点
(一)重点检查企业类别。肉制品、食用植物油、湿粉类食品、蛋白固体饮料、酒类、酱腌菜、食品添加剂等产品风险高、影响区域广的食品生产企业;花生油、肉制品、酱腌菜小作坊;奶瓶奶嘴、婴幼儿塑料及硅胶餐饮具、工业和商用电热电动食品加工设备等类别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屡次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两超”较为突出的食品生产企业;标签标识问题较多的重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
(二)监督检查要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监督检查要点: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委托生产等情况。强化食品添加使用的监督检查,将食品生产单位食品添加剂的采购管理和投料使用、产品检验和标签等列为重点检查内容,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规范使用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要点:生产者资质及基本要求、从业人员管理、生产环境条件、设备设施管理、进货查验(重点强化原料进货查验和使用记录检查)、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包装标识、贮存及交付控制、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和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在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 要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按规定要求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并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三)强化企业自查。督促企业有效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通过“粤商通”APP在线提交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和食品安全自查情况。督促肉制品、大米生产企业每月继续使用粤商通APP在线报告原料肉和大米原料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全年实现: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计划公布率100%,监督检查覆盖率100%,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监督抽检不合格后处置率100%。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率100%。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抽查考核率及年度继续教育率100%。食品小作坊登记率100%,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率100%,已配备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年度继续教育率100%。食品相关产品告知承诺许可获证企业例行检查覆盖率100%,质量安全总监和安全员配备率100%,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率100%。
(二)强化监督检查信息化管理,统一使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系统实施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统一使用省局“食品相关产品检查”粤政易小程序实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统一使用省局食品小作坊监管系统实施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
(三)要重点对抽检不合格企业实施监督检查与约谈,年度抽检一次不合格的企业由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实施约谈,年度抽检二次以上不合格的企业由市局实施约谈。
(四)加强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记录、归集、分析监督检查信息,加强数据整合、共享和利用,完善监督检查措施,提升智慧监管水平。每季度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填报《广东省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监督管理动态信息表》报食品生产股。
(五)加强总结报送。请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于2026年12月15日前将本辖区2026年食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和《英德市2026年食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食品生产股。
附件:英德市2026年食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英德市2026年食品生产环节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序号 | 企业(小作坊)名称 | 检查次数 | 检查日期 | 发现问题具体描述 | 依法处理情况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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