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市场秩序。2026年以来,英德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和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了一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食品违法案件。
现公开发布一批专项整治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明法,告诫广大经营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恪守诚信经营准则,共同维护食品安全防线与市场公平秩序。
一、林某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肉制品生产活动案
案情简介:
2026年1月9日,英德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线索,依法对英德市英城某村一处隐蔽肉制品加工场所开展突击检查。经查,该场所由林某实际经营,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及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擅自从事肉制品加工生产活动。
现场检查发现,该加工点规模较大,在岗作业工人23名,现场同步开展肉类清理、切割、高温熬煮等全流程加工工序,囤积冷冻肉制品、调味料、食品添加剂等生产原料约3.3吨。该窝点选址偏僻、隐蔽性强,未落实规范卫生管控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属于较为典型的农村隐蔽无证肉制品加工窝点,存在较高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处罚依据及结果: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禁止无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规定。
依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英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涉案肉制品、食品添加剂、调味料及生产物料一批,罚款10000元。
案例评析:
本案来源于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当事人在乡村偏僻点位,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擅自从事肉制品加工生产。该窝点位置隐蔽,作业人员较多,现场囤积大量肉制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生产环境管控不规范,食品安全风险突出,威胁群众饮食安全。乡村隐蔽无证食品加工窝点藏匿性强,仅靠日常巡查很难做到全面排查。本案借助社会投诉举报精准锁定违法场所并依法查处,既为农村食品无证生产窝点整治、同类无证生产案件办理积累了实操经验,也充分彰显社会监督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对震慑辖区无证食品生产加工行为起到良好警示教育效果。
二、英德市九龙镇某餐饮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案情简介:
2026年4月13日,英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英德市九龙镇某餐饮店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店厨房操作区域检查发现,店内存放的顶好花生风味调味酱、军杰小米辣各一罐,食品标签生产日期模糊磨损、无法辨识,属于标签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预包装食品。
处理依据及结果:
当事人经营生产日期无法辨识、标签不符合规定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关于食品标签标识应当清晰、醒目、易于辨认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相关规定,英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 没收涉案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和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
食品标签是食品信息公示、溯源管理、风险管控的重要载体,是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内容。该案涉案食品虽内在质量暂未发现安全问题,但因生产日期无法辨识,无法确认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限,客观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其行为已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应当依法予以处置。通过本案办理,警示广大餐饮经营主体,在使用预包装食品过程中要认真核查标签标识,严禁使用无生产日期的食品。英德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压实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守护群众饮食消费安全。
三、英德市英城某餐饮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员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和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案
案情简介:
2026年3月26日,英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英德市英城某餐饮店开展现场检查。在该店大堂冰箱内查获已过期湿粉条1袋;厨房冰箱内查获已开封过期泡小米辣(酱腌菜)1袋,上述过期食品原料依法予以扣押。
检查同时发现,该店从业人员吴某恩、吴某宝、石某玲3人,从事烹饪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均无法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处罚依据及结果:
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当事人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案例评析: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是餐饮食品安全人员管控的关键关口,是防止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人员从事餐饮服务、阻断风险传入食品操作各环节的重要防线。食品经营者不得以用工紧张、日常繁忙为由,放松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求,必须严格落实岗前健康审查,从源头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过期食品原料未及时清理、处置会存在误用、混用的风险,即便未实际流入消费环节,也存在极大食品安全隐患。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原料自查清理,规范仓储管理,全面堵塞管理漏洞,坚决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