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英德市2025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9)〔2026〕76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征收土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
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
位于英德市大站镇田心经济合作社与下楼经济合作社、大站镇大站社区东岸咀经济合作社、大站镇大站社区旱塘经济合作社、大站镇大站社区虎冲经济合作社、大站镇大站社区书房经济合作社、大站镇大站社区田心经济合作社、大站镇大站社区下胡经济合作社、大站镇大站社区下楼经济合作社、大站镇大站社区新屋经济合作社(详见英德市2025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
共征收集体土地1.7062公顷(折合25.5935亩),其中英德市大站镇田心经济合作社与下楼经济合作社属下0.1058公顷(折合1.587亩)、大站镇大站社区东岸咀经济合作社0.1215公顷(折合1.8225亩)、大站镇大站社区旱塘经济合作社0.0991公顷(折合1.4865亩)、大站镇大站社区虎冲经济合作社0.2035公顷(折合3.0525亩)、大站镇大站社区书房经济合作社0.0929公顷(折合1.3935亩)、大站镇大站社区田心经济合作社0.1174公顷(折合1.761亩)、大站镇大站社区下胡经济合作社0.1065公顷(折合1.5975亩)、大站镇大站社区下楼经济合作社0.8205公顷(折合12.3075亩)、大站镇大站社区新屋经济合作社0.0390公顷(折合0.585亩)。
四、公告期限
2026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25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英德市2025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9)〔2026〕76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英德市2025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附图.pdf
2.粤府土审(19)〔2026〕7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英德市2025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pdf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pdf
4.养老保障方案.pdf
英德市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