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20年4月9日,英德市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接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代理人广州洁师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投诉,依法对位于英德市英城浈阳一路48号之102号的英德市广盛五金机电经营部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经营部内正待销售的通用机械产品,标有“HONDA”标识的型号GX35的割草机贰台;标有“HONDA”标识的型号GX35的喷雾机壹台;标有“HONDA”标识的型号GX35的水泵壹台。上述产品有涉嫌侵犯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注册的商标专用权。当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发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对上述产品进行扣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2020年4月28日,英德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其作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的行为,并处以没收侵犯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割草机贰台、喷雾机壹台、水泵壹台;处罚款人民币8000元的行政处罚。
【警示】经营者不得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违反者,除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