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21年3月30日,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英德市大湾镇某茶庄检查时,发现该茶庄的茶叶罐销售货架上有1个空茶叶罐外包装上印有“英德红茶”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经核实,上述空茶叶罐属于冒用“英德红茶”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的产品,该茶庄的上述行为构成了擅自使用“英德红茶”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的违法行为。
【以案说法】各地质检机构依法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实施保护。对于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的;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而使用该地理标志产品的名称的;或者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使消费者将该产品误认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行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可监督、举报。对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的,市场监管部门部门可以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其作出责令立即停止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