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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市大湾镇某商店销售擅自使用“英德红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产品案
  • 2023-08-29 12:53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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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2023年4月25日,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英德市大湾镇某商店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在该店的货架上发现3盒茶叶礼品盒外包装上印有“英德红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经执法人员核实,上述茶叶礼品盒属于冒用“英德红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产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销售擅自使用“英德红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产品的违法行为。

  【以案说法】《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已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擅自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二)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而使用该地理标志产品的名称;(三)在产品上使用与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相似的标志,致使公众将该产品误认为地理标志产品;(四)通过使用产品名称或者产品描述,致使公众误认为该产品来自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五)销售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情形产品。对上述违法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知识产权部门可依据《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其作出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可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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