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英德市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征询意见工作,现将调整方案有关信息情况公示,征询公众对方案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一、英德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概况
(一)禁养区划定范围
本区划范围为整个英德市辖区范围,范围涉及英城街道和白沙、波罗、大洞、大湾、大站、东华、浛洸、横石水、横石塘、黄花、九龙、黎溪、连江口、桥头、青塘、沙口、石牯塘、石灰铺、水边、望埠、西牛、下太、英红,共1个街道、23个镇。
(二)英德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分散式饮用水源陆域保护范围划定为禁养区,禁止建设养殖场。本次划定调整相比原禁养区新纳入分散式饮用水源保护范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纳入禁养区面积338.16平方公里。其中,大庙山猪牯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鱼梁头饮用水源保护区在大湾镇和浛洸镇新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完成后不再纳入禁养区。
2、风景名胜区
宝晶宫省级风景名胜区划定为禁养区,禁止建设养殖场。宝晶宫风景名胜区纳入禁养区面积14.25平方公里。
3、自然保护区
广东石门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英德滑水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为禁养区,禁止建设养殖场。自然保护区纳入禁养区面积526.48平方公里,其中广东石门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纳入面积226.88平方公里、清远英德划水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纳入面积229.60平方公里。
4、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
根据国土面积规划,英德市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划定为禁养区,禁止建设养殖场。纳入禁养区面积117.24平方公里。
5、重要河流岸带
重要河流岸带管理范围线和基准线之间的陆域区域划定为禁养区,重要河流岸带纳入禁养区面积24.98平方公里。
6、禁养区划定小结
各类禁养区范围总面积为1021.11平方公里,在扣除各类禁养区聚合重叠和部分水域后,本次实际禁养区范围面积为886.51平方公里。
本区划确定实施年限为2025-2030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公示对象为拟受禁养区划定方案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禁养区划定方案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包括经济利益、环境利益、人身健康利益等),对本划定方案有何诉求,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话(请在上班时间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实施单位或风险评估单位联系,表达对本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时间
2025年07月07日至2025年7月18日止,共10个工作日。
五、方案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光明路47号环保局大楼404
联系人:陆工,0763-3166311
六、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惠州市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期湖塘路5号水云居办公楼8层01号
联系人:曹小姐,17713235743
邮箱:1264176913@qq.com
公示发布时间:2025年7月7日
附件:英德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禁养范围图
附件:英德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禁养范围图.pdf